“噢!她们说的‘死者在接电话’,意思就是‘死者在外面接电话’呀?也不说清楚。”
“她们不知道你不明白呀。再说,你听过证人做证的时候这么说吗?‘这个人走过来了,先迈的右脚。走了两步,往左边看了一眼,又走一步,抬手摸了下脸’……会这么描述的,只有精神病吧?细节的东西,能省就省了呗。”
“给我添麻烦呀。好,她站在门外了,然后呢?”
“买快餐的回来了。大家都怎么样呢?从行动就能看出来,摩拳擦掌,准备对一桌子食物展开歼灭战。死者也会和那边的男友说‘吃饭了,我要进去了’。可是情人间的电话,平均要说三次‘我挂了啊’才能真正挂,所以她肯定是最后一个进屋子的。”
“听着有点……”
“你别不信。这样的事,不管重来多少次,都一定会这么发展。我清楚这点,凶手也清楚,所以才会根据例行的聚餐与每日电话,制定这个计划。”
“再往后呢?”
“当然是证人说的‘她放下电话’,你一定理解为放下听筒,其实是捧着整部电话,放到铁柜子上。接下来就在凶手的指引下做了某件事……”
“证人们不是说,什么事都没发生吗?”
“你问的是特殊的事,人家当然往特殊了想。其实这件事非常普通,她们大概经常做,都已经不当回事了。”
“可是,死者那性格,你让她做她就做?”
“这不一样。如果像你说的,开电视这件事,大家是平等地坐在屋子里,人都有惰性,觉得‘谁都可以开,凭什么我开呀’。可是,如果造成一种不平等的局面呢?也就是说,一件事,只有她做才合适,其他人做都不方便。这个时候,我想即使再任性的人,恐怕也得就范。”
“我还是不明白到底是件什么事。”
“很简单,我们都做过。刚才我说了,这之前的事,都在凶手意料之中,一直顺利发展,终于,死者把电话放在柜子上了。凶手一直等待的就是这个时机。于是,她行动了……”
“怎么做?”
“她按下了一个键!”
“什么?这也太简单了吧?”
“按一个键固然简单,但是,如果她有两部手机呢?如果她的另一部手机就藏在电视后面的墙角里,并设置成无声模式了呢?如果她坐在上铺,不是在发短信,而是早输入好那个手机的号码,这时候按下呼叫键呢?这件事还简单吗?”
“您是说……”
“接收方手机虽然无声无息,但信号还是有的。信号确实看不见摸不着,却可以对电视造成干扰。横条上下一滚,大家全看不了。一定要有人去解决这件事,而谁是这个救世主呢?看看那时候的方位,就可以发现其他人都已经深入屋子的腹地了。死者最后一个进来的,电话又和电视放一个柜子上,所以不可能再有人比她离电视更近了。这时候,都不用凶手亲自发号施令,其他人就得对着她横眉立目:‘怎么又花了?调调,调调。’‘接触不良呗,你动动后边那根线’……如果线上有毒,会怎么样?等凶手确定她已经转插头半天了,再按下挂机键。信号没了,干扰消失,画面回复清晰。死者很有成就感,非常高兴,终于可以去吃东西了。”
“这个方法也太……”
“是的,非常保险。她可以早涂好了毒,不必担心误伤他人,因为平时电视不开,也就没人去动天线。而那台电视又经常有雪花,干扰时大家按惯性思维,也不会看出有异。”
“可是,如果她只想杀死者,现在住院的那个又怎么解释?”
“她只不过是被殃及的池鱼。我听说死者口碑极差,讨厌的人嘛,不过那么几种。他们的共性是:炫耀,自吹自擂;或者说话尖刻,不顾他人感受。但最惹人厌烦的还是:当他有选择余地时就挑三拣四,绝不专一。死者也许拿起一块鸡,发现它又薄又小不合心意,顺手扔下换了一块。住院的那位比较背,吃了经她手的这块。”
“好,我都明白了。不过,奇了怪了,凶手是怎么琢磨的?您光从她摆弄手机,就想到全部过程,也够不容易的。”
“单是这个动作已经很奇怪了。要是我,即使有再重要的事,也先摆在一边,进食第一。当时其他人都迅速打断原来的活动以奔向食物,只有她不为所动,不慌不忙。”
“原来……要当一个完美的凶手,必须有张贪吃的嘴。这就是这个案子蕴涵的伟大真理?”
“错!这件事给我们的启示是:吃饭前,先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