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杀到了最后,那些好端端活生生的一条命都只余下一口残气。进山的时候窦矜骑在前头,两条腿伸着,挡住了穗丰的路。
一个士兵摊在一块被石弹崩坏的碎石上,苟延残喘,他的眼垂着,不知哪一刻这呼就追不上那吸,断了气。
那尚还只是受了轻伤的两个同伙兵试图去将他搬开,其中一人弯腰时掉下了一滴热滚滚的泪,打在地上。
窦矜下了地,那两人要跪,他抬手,“不必。朕同他说几句话。”
说罢步步走近他,旁边的两个将领见状也下马跟着。
窦矜在他面前停下,蹲了下去。
士兵脖颈中了一刀,活不成了。
他手握成拳,摊在两边。
身上盔甲以外的地方已经稀烂褴褛,血干了黏在皮肤和兵服上,剩余的皮肤也无一处干净完好,不是有灰就是有其他的伤痕,看不清他的面貌五官,但从那身形和眼唇来看,不过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儿郎。
他的伤口早就冻住了,血块溅成一团一团的血花攀在裂口周围,深至可以看见肌肤下的血管和白骨。
第一次。
窦矜第一次,有了对常人愧疚的情绪。
“你很勇敢,谢谢你。”
他慢慢抬起眼,嘴唇艰难地蠕动着。
窦矜凑近了点,问,“你想说什么?”
微弱的字眼断断续续,一阵弱过一阵,窦矜又凑上了耳朵,只听到了,“不,不悔”
再看他,已经没了气。
窦矜抬手,将他那双来不及闭合的眼睛阖上。
摘下他脖上的吊牌,还搜出了被血染就的家书,递给身旁的将领,“安排他尸骨回乡,给军功。”
将领领命,“诺。”
士兵被那二人移开,他重新上了马。
如若生死由命是一个定数,那如蝼蚁的人想要在权柄中活下去,就要耗尽全部的功德和运气。
他没有真正地像今天这样,站在卑微的土里去看底层生存的百态,而是俯瞰臣民,忽略漠视穷人所有的悲喜离合。
王权天生有,没有人教过他悲悯的意义。
除了长幸。
“岭南是很多人的家,君之心,集齐百家囊括天下,关山时你全凭一腔义气,打得容易。你去了岭南,要试着和你的士兵站在一起。”
她要他来岭南,来做一个明君。
春生之后万物伊始,军中起了疫病,扫略残军因为这场军中大规模流传的疾病暂且搁置,几位军医商讨过后,觉得这是个新病,熏艾煮汤都不太起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