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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9章 晋江文学城(第1页)

不知“主唱综合症”是不是先天的。

如果多年来,一个人每天一睁眼就接受没完没了的阿谀奉承,结果变成这样一点也不难预料。

即使有些恭维与逢迎没说到点子上,或当事人起初很讨厌这一套,但到最后也免不了耳濡目染,免不了渐渐接受这种状态,然后一点点地被冲昏头脑——

在叶霄看来,黑明浩就是被冲昏了头脑。

不然为什么会突然乱了自己的节奏?

变得争名夺利,争强好胜,好高骛远,充满了表现欲和野心。

在队友面前,也像一个拼命想表现自己的小孩子。

总想让大家看见,自己比所有的主唱都强。

当年,叶霄从十二位候选主唱中,力排众议,坚持选中了黑明浩。虽然他当时觉得,黑明浩音乐基础一般,创作也略显稚嫩,但对方真的很棒——

那人曾是那么迷人,有才华和天赋,他的创作从来没有刻意琢磨过,灵感来得很猛,完全是自然而然,这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粉丝们想听更有创作灵性的作品,滚迷们想看更燥的现场大场面,这些都是黑明浩擅长的东西。

叶霄回想着往事,希望能从中找到病灶来源。

大概是五年前,黑明浩开始变得紧张、做作、神经质、患得患失。

起初,大家把那种状态叫做“有竞争意识”,后来黑明浩开始整天拿殿堂五行的所有人和自己比较——看其他主唱做什么,他就想学什么;看其他乐队创作出什么类型的优秀作品,他就也想尝试,并且焦虑,强迫自己创作。

他加入了很多人气圈子,让自己变得更加的吸人眼球,主动去结交很多业内人士,比他叶霄的人脉圈还广,同时也让黑草莓拥有了更大的舞台……

他忘了自己曾经在狭小的舞台上有多精彩,也忘了自己最自然的节奏。他开始关注那些更优秀的摇滚主唱,而不是他自己,或者说,他似乎更愿意成为别人,而不是做自己。

那些优秀的摇滚前辈确实影响力惊人,是他们让黑明浩进步飞快,穿上了华丽的演出服,带着黑草莓登上了世界舞台,挤进了上流社会。

但在叶霄看来,黑明浩其实只要穿黑色t恤衫和牛仔裤,唱他以前灵感乍现时创作的歌曲,就比那些所谓的优秀前辈好上十倍百倍。

——因为你是黑明浩啊,是我亲手选择的、我的主唱,为什么总想去当别人?

这句话,叶霄从没有对黑明浩说过,也找不到更好的机会。

年复一年的创作、打榜、演出……乐队太红了,肩上多了殿堂五行的名头,又要负担更多的责任,不停地出国巡演,他们连静心谈话的时间也没有。

是的,他们一起红了,比黑草莓初代前辈都红,而这些就是成名的代价。

叶霄曾找机会与黑明浩谈过两次话。

但,黑明浩并不赞同叶霄的看法,也没有注意到,当他在圈内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人脉圈越来越广的时候,黑草莓的名声确实在业内猛涨,但本应该融洽的团队却渐渐有了变化。

“快走,我们只有三天时间,别浪费场地。”

“哦。”

“你知道这个录音室是容修……”

“知道啦知道啦,别跟我提他。”

“……”

去往录音室的走廊里,黑明浩慵懒地附和着,漫不经心地看着前方那个他一直跟随着的身影。

事实上,这些年黑明浩或许忽略很多,忽略了乐队成员们关系紧张,但他却注意到了别的一些什么——

他发现,本该与他最亲近的这个人,已经渐渐疏远他,甚至是忽视了他,回避着他。

一直努力想做出成绩给对方看,结果却总是事与愿违。

到最后,他每创作出一首新歌,叶霄都没有过多关注,拿过去就弹,没有赞美也没有批评。

仿佛任何音乐都打动不了他。

他们只剩下了赶鸭子上架般的排练、演出、发行、打榜……

直到四五年前,在英国的某天夜里,他们都喝醉了,他兴冲冲将新写的一首情歌交给叶霄,可叶霄却没做出任何评价,第二天就一个人回了国。

那是整天走肾的黑明浩第一次走心写情歌,希望他的主音吉他能明白。

希望对方能有共鸣,能由衷地喜欢,然后在舞台上帅气地演奏它。

黑明浩发现,从那以后,叶霄就很少与他彻夜长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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