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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 伊稚邪的决断(第1页)

马邑城头,战争愈发趋于白热化;

而在战场一侧,自抵达之日起一直都在进行掘土作业,准确的说,是为‘京观’准备常说的飞狐都尉部,却好似与这场战争毫无干连。

——明明距离战场只有不到四十里的距离;

——明明可以随时进入战场、随时投入战斗;

至少可以抽个空派轻骑若干,往马邑送去几封军报、书信,以进行最基本的讯息交互、交流。

但飞狐都尉部,却什么都没做。

在马邑,郅都和程不识自免不得心下嘀咕:这飞狐都尉,怕不是要玩儿渔翁得利那一招?

但匈奴人却根本不敢这么想。

尤其是现任匈奴右贤王:挛鞮伊稚邪······

“飞狐军呐······”

“曾让先右贤王吃尽苦头的猛虎大纛,就立在战场一侧。”

“用汉人的话说,这,便是‘虎视眈眈’······”

···

“诸部,可还有余力攻城?”

相较于郅都直言不讳的问起伤亡人数,伊稚邪这一问,无疑就更多出了一份小心翼翼的意味。

原因很简单。

在汉室,军人为国捐躯,又或是因战而伤、残,是有一整套的抚恤流程,来保证‘人心不寒’的。

便拿将士阵亡来说,按照太祖高皇帝时就立下的规矩,法律条令的原文是:令士卒从军死者,为槥归其县,县给衣衾棺葬具,祠以少牢,长吏视葬。

翻译成后世人更容易听懂的白话,便是:当士卒阵亡时,应当将其灵柩送回户籍所在的县,由县衙负责丧衣、棺椁等丧葬用品,并提供少牢规格的祭品,另外还需要军中的长吏参与丧葬之礼。

所谓少牢,便是羊、猪各一。

至于长吏,则指比阵亡者高一级别的正职军官,且最低由统御百人的曲长,也就是曲侯起步。

这还只是阵亡英烈的丧葬、身后之事;

随后的一应抚恤,更是朝堂来一波,郡衙来一波,县衙再补一波。

若是带着功勋战死,就更是会成为郡县地方选定的典型,被官方以各种方式传颂,乃至被列入县志、郡志。

反观匈奴人呢?

对于阵亡将士的抚恤,匈奴人唯一一句明文规定的条令,便是‘得其尸而得其财’。

——当一个匈奴人在战场上战死,那无论是谁能抢回这具尸体,就都能获得这具尸体生前所拥有的一切。

包括但不限于牛羊牧畜、草场、财富、地位,乃至于妻妾、儿女。

很显然,匈奴人在战场上的抢尸之俗,与秦虎狼之师的军功勋爵,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百十年前,无数秦民、秦奴,为了得到一个能提高自身地位,乃至改变家族命运的敌军首级,便总是悍不畏死的冲向敌阵,无所不用其极的对敌方造成杀伤;

而如今的匈奴,也同样有无数地位低下的牧奴,会为了抢回一个家底不薄的战友尸体,而在战场上大开无双。

——阵亡的匈奴人尸体,不单是匈奴人要抢,对面的汉人也会抢!

所以,为了顺利抢回那具能让自己完成‘牧奴’到‘牧民’乃至‘贵族’转变的尸体,牧奴们必须先解决掉那些满脑子‘首级’‘武勋’的汉人。

至于伊稚邪为何不敢向郅都那样,直接询问麾下军队的伤亡情况,而是拐弯抹角的问一句‘还有没有余力攻城’,自也是因为匈奴人这抢尸之俗,同秦军功勋爵,有着一般无二的弊端。

胜,则势如破竹;

败,则如鸟兽散。

甚至都不用说‘败’,只需要战事显露出不利于本方的颓势,匈奴人松散的军队编制、军事思想建设,都很容易导致军队因小小的失利,而出现与战果严重不符的大规模溃逃。

作为游牧民族,匈奴人和过去的每一个前辈,以及后世的每一个后辈一样,都是深讳‘生存之道’的群体。

当情况向着‘可能威胁生存’的方向发展时,逃亡,乃至投降,都永远是匈奴人毫无心理压力,便可以做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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