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唤起这女孩心中
对山匪的仇恨。
但小姑娘并没有露出同仇敌忾的神情。
按说她刚刚被供上匪寨,应该没那么快被这群无恶不作的人同化。
青年看见芳丫脸上露出略显怪异的神色,心中暗想,难道是为了自保,不轻易表露心声?
也是,信任是不该交托得这样快的。
——她行事越是谨慎,便说明她心中的恐惧就越重。
哪怕对白马寨的恶行尚没有具体的概念,必然也对自己被“献上”的对象心怀仇怨。
好端端的一个姑娘,怎么可能愿意就此委身于匪贼之首,从此失去自由之身,让人当个玩意儿似的糟践?
青年接着道:“这山中的匪首,作恶多端,劫掠乡里,欺男霸女,若有有一日能有人将消息带到山下去,让军队前来清缴,必将他们碎尸万段,到时你也能恢复——”
“自由”两个字还没出口,只见那离他几步远的小姑娘猛然跳起身来,重重地“呸”了一声。
“谁劫掠乡里?!谁欺男霸女?!”她的声音中满是愤怒,大骂道:“亏我还看你是个清清白白读书人,我看你的书是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小姑娘跳着脚,眼睛都红了,“还碎尸万段?!你才碎尸万段、不得好死!”
芳丫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从未感觉自己的血流的像现在这样快。
她紧咬牙关,还想再骂,却想到平日里宁先生教大家,胸有惊雷,面如平湖,于是强自压下了喉咙里一万句
骂人的诅咒,一跺脚,一转身,奔出了破屋。
——还没忘了把屋门从外头挂上锁。
她一路奔到议事厅。
平时宁先生就是和大当家在这里商量山寨里的大事小情的。
“宁先生,宁先生,我有事要和你讲——”
芳丫冲进议事厅,这才顿住脚步,也骤然停下了话音。
她……她看到……
她看到,宁先生站在大当家的身后,正圈着大当家的胳膊,两个人拿了一支笔,往纸上写字呢。
芳丫自己不识字,不过她小时候经常垫着脚,扒在私塾的窗户外面偷看。
她知道,先生教那些笨孩子们拿笔的姿势、或写那些比划结构复杂的字,就是要经常把着他们的手来写的。
如果把着手还写不会的,就要挨先生的手板了!
但大当家都这么大个儿了呀!
芳丫直觉的不对。
原本大厅里气氛自然,可经芳丫骤然闯入,又骤然沉默,好像正在突然变得尴尬起来。
宁馥的视线从纸笔上抬起,温和地投向芳丫,“怎么了,说罢。”
她的手还覆在华轩拿笔的手上。
华轩在短短的几秒钟里突然就红的像个熟虾一样。
他飞快地抽走手,整个人转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