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刘宋大明六年,时任徐州刺史从事、公府参军的祖冲之,将耗费自身近半生心血的《大明历》上呈朝廷,并修出长书一封求请将《大明历》于国中公布施行。
其书曰,“古历疏舛,颇不精密,群氏纠纷,莫审其要。何承天所奏,意存改革,而置法简略,今已乖远。”
祖冲之经过近三十年的持续观测与反复论证,终于在过往数百年之尧典、秦历、太初历、四分法、景初历等历法之中,发现了三处明显谬误,于上疏之中写得非常明白。
书曰,“以日月所在,差觉三度;二至晷影,几失一日;五星见伏,至差四旬,留逆进退,或移两宿。”
长此以往,时候难对应上天象,节分不合难对应耕作,于国于民皆是害处。
故而祖冲之才呕心沥血创下新历,正是为了纠偏,他希望以新历取代旧法,从而得使万事归于天道寻常。
他于上书之中亦是如此写道,“臣是用深惜毫厘,以全求妙之准,不辞积累,以成永定之制。非为思而莫悟,知而不改也,窃恐赞有然否,每崇远而随近;论有是非,或贵耳而遗目。所以竭其管穴,俯洗同异之嫌,披心日月,仰希葵藿之照。若臣所上,万一可采,伏愿颁宣群司,赐垂详究,庶陈锱铢,少增盛典。”
然刘宋孝武帝并未为他这番赤诚之心触动,只下令命同样懂得历法之占星官与相关人员,以此一部
新历法之优劣来进行讲论。
正是于讲论过程中,以自身为国君孝武帝心腹自居之戴法兴为首之守旧势力,便对祖冲之新造之《大明历》大行反对。
戴法兴其人乃是刘宋孝武帝之亲信朝臣,刘宋孝武帝与治国理政中,事必躬亲,不喜放权,只依赖少有的几名亲信,因此戴法兴于朝中,权势熏天。
正是因他带头反对新历,朝中其他大小官员皆随声附和,众人都纷纷表示不赞成破旧立新,改变历法。
而祖冲之为将自己几经论证,确认无误之主张落于实际,便请奏刘宋孝武帝,希望与反对方戴法兴一众,于殿前展开一场激烈辩论。
“母后还曾与你谈过此事,朕怎未听得你事先讲过?”
圣人面朝雍王,眉头轻锁,虽不至怀疑雍王是否起有二心,但此事终是圣人初回听得,且早先问时,雍王并未作答。
“方圣人是问,武后曾言下臣已为她亲言验过,确有一番治国之才,然下臣从未亲耳所闻此般一句,只将回想之中仍可唤起之事,尽数告于圣人得知,而往事终究难按序说明,望圣人海涵谅解,求圣人恕罪……”
雍王言辞恳切,不由圣人再行疑惑,只安慰道,“无妨,无妨,只是私下相谈,岂谈得上治罪,守礼不必过于激奋。”
圣人顿了顿,盘腿而坐,又问道,“只是朕有一事不明,欲知晓详细。”
“圣人所闻,只当直言相问便是,守
礼定知无不言。”
“方才你所言,母后与你说起那南朝刘宋祖冲之之事,此一事,又是如何与她所言之‘两度日蚀,还余两度’相干,之外,缘何母后作此一言,彼时显而仅有两回日蚀,何来四回?”
此一问,对天象历法实多有喜好的雍王,不禁微笑开声,“圣人能所问此事,倒还真须由下臣将祖冲之一事言罢,方知武后所为何事,不知可允下臣言罢?”
“不必拘泥,说来便是!”圣人见雍王仍旧满脸诚恳切切,便彻底将心放宽,虽仍盘腿,但此时直起一条腿,向后倚靠,作愿听一言之松快状。
雍王反倒坐直了些,作稳当状继续言说,“祖冲之与戴法兴一众于殿前辩论,如今想来自是,新旧历法,孰优孰劣,全然无须多言,彼时亦然。”
但守旧代表戴法兴,却先而上疏国君,从古书中将古圣先贤的招牌罗列出来,以便压制执意求新的祖冲之。
无论是《尚书·尧典》中“日短星昴,以正仲冬”,还是《诗经》之中“七月流火”为夏正建申之时,“定之方中”是小雪之节气,还有就是孔子所言“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等古言古句,都被戴法兴写入上疏之中,来诬告祖冲之辱没旧法。
又以“昔《黄帝》辛卯,日月不过,《颛顼》乙卯,四时不忒,《景初》壬辰,晦无差光,《元嘉》庚辰,朔无错景,岂非承
天者乎,冲之苟存甲子,可谓为合以求天也。冲之又令日月五纬,交会迟疾,悉以上元为始”,来反驳祖冲之所立新法《大明历》,其中所议只最为要紧之一条——“改章法三百九十一年有一百四十四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