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想追时,人家已经成他嫂子了。
他只能忘记心动过,还要不断告诉自己,其实他还是从前的他。
还是那个能跟任何一拍即合的女人喝酒上床的他。
但现在,暨和北这句话又勾出了这段回忆。
其实他潜意识里一直遗憾晚了两步,没来得及在北哥之前告白。
然而听了北哥的话,王奉松不得不承认就算他跟北哥同时追求对方,丛幺妹儿也会百分百选北哥。
将心比心,换他他也选北哥。
北哥长得好,比自己有钱,专情还比自己有责任心。
而自己呢。
方方面面都要差一点,还滥情没责任心
谁会不选北哥选自己呢?
哦~~~~大概也不是完全没有。
那种喜欢“拯救”别人,希望当救世主的姑娘没准会选自己,就跟文人爱救风尘差不多的心态。
但这种拯救,是自己想要的吗?
此时此刻,王奉松终于有了拨云见日的感觉的。
“可是哥,我都游戏了好多年了,改了难道就能有用?”
让他不勾搭女人,王奉松觉得能行。
除了心上人成大嫂那一个月他为了证明那是错觉,照旧跟不同女伴混夜场。
后面几个月其实还挺清心寡欲的。
就是突然觉得没意思了。
暨和北把空掉的啤酒瓶放桌上,又开了一瓶,淡声道:“有得改总比没得改强。”
王奉松咂摸了两遍,确实是这个道理。
况且,玩久了对肾不好,是该养生了。
“哥,我敬你!”
王奉松举起啤酒,跟暨和北碰了碰,一口闷了。
几天后,浣花溪平安二街48号。
一辆军用吉普停在门前。
一个雍容华贵的女人缓缓下车。
女人长着一双凤眸,鹅蛋脸,尽管脸上有了岁月的痕迹,依然风姿绰约,看得出来年轻时一定很漂亮。
“妈,是这里吗?好像没人在家。”
身旁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亭亭玉立。
她下车后,副驾又走出一名比他小几岁的少年。
对方不耐烦地踢着路旁梧桐树,怨气冲天的样子:“他回来了不主动找我们还让我们大老远来找他,面子真大!”
美妇人蹙眉,瞥了少年一眼,眼神淡淡语气柔柔。
“兴文,那是你哥哥。”
褚兴文白眼一翻,冷嗤一声:“妈,你记得他他可不记得你。舅舅说他搬回外公外婆房子已经大半年了,他想起联络咱们了吗?”
褚兴文对同母异父的哥哥没什么印象。
每次他被家里训时,妈就要提这个哥哥多么懂事,多么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