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你看最近的怪谈了吗?真精彩啊。”同学赞叹道:”简直就是天才。”
巴斯克没想到能从同学嘴里头听到这个名词,有点意外:“怪谈bking那个帖子吗?”
“你在说什么?什么怪谈bking?我说的瓜的帖子啊?”
听到瓜,周围的人也一起过来:“你在说那个怪谈吗?我也看过,写的真好啊,听说她也是学生,真想不到一个跟我们同龄的学生能写出这种故事……天才啊简直。”
巴斯克一懵,夺回同学的光脑才发现,这篇帖子几乎和怪谈bking的剧情搬过来的,他能看出来作者竭力想把怪谈bking的思路搬过来,然而还是寡淡许多。
他几乎以为这是怪谈bking的新帖,可一看作者才发现,名字是瓜。
巴斯克终于反应过来:“这不是抄袭吗?”
甚至他觉得抄袭都有点侮辱怪谈bking,根本就是拙劣的邯郸学步。
“不及怪谈bking十分之一。”
“什么抄袭?”同学不满:“抄谁的了?”
他不混论坛,是在其他地方看到营销贴才知道瓜,所以不知道怪谈bking。
甚至听到巴斯克说抄袭同一个论坛的帖子,同学还洋洋得意表示:“什么啊,一个论坛写的,那你该想想,为什么人家可以出圈,怪谈bking出不了。还不是不如别人?”
巴斯克听到这话简直怒不可遏,抬手就准备打过来,直到周围人看到这场闹剧才连忙过来制止。
“不、等等。”忽然有人说:“你们看热搜,有人单开了一条,说是详细拆解瓜与怪谈bking帖子的相似度。”
她深吸一口气:”并且怪谈bking的代理团队决定对其起诉。”
——
抄袭帖子出来,论坛肯定是第一个知道的
抄袭对平台来说并不算什么,甚至还是一件好事。
从引流、收入、用户培养上,带来的多样性……都是一件好事。
但偏偏,她们和怪谈bking有合同。
之前怪谈bking帖子爆了之后,论坛就着急想要留住她,因此找她商讨合同。
比如可以在礼物分成给予优惠,给予更多的流量,等等。
当时怪谈bking拒绝了论坛的合同,并提上了自己的要求。
她希望,在往后,有人创作雷同时,希望论坛能提供法务支持。同时,她给了细致的划分,杜绝了双方钻空子的可能。
坦白来说,当时来看并不是什么问题,甚至是在某种角度看,本来就是平台的责任。
论坛本身就想着把怪谈bking推成招牌,就算她不要求也会干,当时觉得占了大便宜,但现在一看,真有抄袭的蹦出来,才发现这件事情问题有多大。
上头决定下达的很快。
起诉「瓜」。
但怪谈是种新东西,可以与娱乐有关与没有关,或者称为文学。但法典却没有文学相关的法律,所以她们费劲心思,才从法典中找到相关的文字的,实用性的异能教材著作的侵权条约。
有点牵强附会。
但有合同的现在,怪谈bking起诉她们绝对不是牵强附会。
管理员也问了安命,要不要先删帖处理。
她回答的很快,不需要。
如果只是删帖而不威慑的话,这种事情以后还会有。
——
抄袭。
除了亲身涉事者,一直让人关注动向的谢密大概是第一个知道的。
“…所以,如果我分析的没错,那这应该只是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