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两人之间的氛围一时变得有些沉默,寂静的雨声格外催人困意,可他们似乎都没有要睡觉的意思。
许久之后,沈方煜才很轻地开口,打破了室内的沉寂:“好,我说给你听。”
他垂下眼,不轻不重地按着手指关节。
“你还记得我和你说的……我有一个亲哥哥。”他说:“我爸妈去a城下海那年,我还小,吃喝拉撒睡全要人看顾,他们觉得累赘,就只把我哥带在了身边。”
“小的时候我一直住在爷爷奶奶家,一年见不到他俩一两面,后来我读初中的时候,奶奶走了,爷爷没多久也跟着去了。”
“那时候我父母回来奔丧,丧礼办完,我还以为他们不会走了,可是他们说我哥还在那边读书,中途转学不方便,就问我愿不愿意过去上学,说是a城教学质量好,让我转过去。”
“我那会儿舍不得这边的同学朋友,不想转学,也不想让我爷爷奶奶刚一走,就没人祭奠。”沈方煜说:“后来我父母就跟我商量,说等哥回原籍高考的时候,他们再回来。”
沈方煜自顾自道:“远疏近亲嘛,也很正常。”
“之后他们就给我那些叔伯姑姨还有邻居都塞了点钱,让我东一顿西一顿的跟着亲戚邻居蹭饭,哪儿有饭去哪儿吃,嘴甜点儿,总不至于饿死,加上那时候我们学校可以住宿,其实也还好。”
“又过了几年,我哥考上大学,我爸妈也终于回来了,不过他们呆了一两年,大概是发现我社交能力还行,一个人饿不死,加上我哥交了女朋友,我爸妈想给他买房,又放心地出去赚钱了,直到前两年才回来安定下来。”
他看了看江叙卧室的地板,“可能是想补偿我吧,这两年每次我回去都做一大桌子菜。”
“不过或许是因为过了那个想要父母关心的年纪了,”沈方煜笑着摇了摇头:“也没觉得特别好吃了。”
江叙瞥了他一眼,神色有些复杂。十几岁的青春期最是敏感的时候,让一个中学生独自斡旋在形形色色的亲朋之间,甚至还算得上是寄人篱下,江叙想,如果换了他,大概是很难适应的。
或许是这样的经历,让沈方煜比他更加圆滑,也更加懂得人情世故,可这种代价,让江叙觉得多少有点心疼。
心脏三分之二在正中线左,三分之一在右,大概人心天生就是偏的,能做到一碗水端平的家长不多。
因为他出生的晚,因为他的大哥也优秀到了顶峰,所以就算他再努力,也永远只是在追逐他大哥的脚步,搁旁人眼里了不起要吹嘘几句的状元头衔,在他们家,也不过是续上了哥哥的荣耀,没给家里丢脸而已。
出过一次状元的家里,再出一次,也不新鲜了。
“江叙……其实我还挺想知道,像你这样成为父母的骄傲,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江叙看着他。
沈方煜抿了抿唇,“你知道吗?我小的时候,总想要是我才是哥哥就好了。”
“不过其实现在想想,也没什么了,虽然我跟我爸妈没那么亲,但我和我爷爷奶奶亲嘛,”沈方煜笑了笑,带着几分自我安慰道:“我哥应该都不知道虎皮青椒的故事。”
“而且我哥确实才是他们的好儿子,毕业就听他们的回了b市,按部就班地结婚,生孩子,让他们能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不像我,生下来就让他们丢了工作、背了超生的罚款,现在又一直漂在外面,不肯回家。”
“……不过他们其实也不在乎我回不回去。”
他的父母不管他,是因为从前疏忽太多,现在他长大了,他父母更没有了指手画脚的底气,如今对他的关心里,多少有点隔着岁月难以避免的疏离和客气。
其实沈方煜一直觉得,他父母应该挺后悔生下他的。
如果能给他父母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他父母大概率也不会再抱着侥幸心理把他生下来。
他们家,其实有他哥一个人就够了。
沈方煜顿了顿,淡淡地笑了一声,“我也不怪我爸妈,生活所迫嘛。”
生活的压力永远是年轻人不能逃避的大山,就像幼时的沈方煜在b市盼着远在a城奋斗的父亲母亲,可长大之后,他却头也不回地去往了那座儿时似乎永远也盼不回亲人的城市。
a城那颗永远充满活力的心脏里,流淌着无数斗志昂扬的年轻人的热血,一批又一批的年轻人来到这里,向这座城市毫无保留的贡献出自己的青春,为它充电,维持着它不灭的光彩。
然后年轻的人电量耗尽,逐渐老去,大浪淘沙,很少的一部分人留下来,而大部分人被淘汰,不得不离开。
直到数年后长大成人的子代们再次带着激情与理想,卷土重来。
沈方煜想,这其实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