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动作比牵手更让人觉得亲昵。
等到宋煜收回自己的脚,水波震荡,乐知时将自己的脚掌踩到他的上面,然后仰着脸对他笑。
“你在报复吗?”宋煜说。
“这是交流。”乐知时一本正经。他们并肩站在海水与海风中,手臂摩擦手臂,乐知时低头打量,又将宋煜的手腕抓住,抬起来,不像是要与他牵手,只是用自己的拇指和食指测量宋煜的手腕,但无法圈住。他的指腹隔着皮肤摁压着宋煜凸出的腕骨、他鲜活的静脉。
“我有一块手表。”乐知时握着他的手腕说,“很适合你。”
“你的?”宋煜也反握住他很细的手腕。
“对,但我只戴过一次,其实……”
他正说着,一个穿着黑色比基尼的棕发白人女孩儿朝他们走来,眼神锁定在宋煜的身上,打量他宽阔的肩膀与挺拔的五官。她很热情地站到宋煜面前,问他是留学生还是来旅游,要不要和他一起在海边的bar里喝一杯鸡尾酒。
乐知时这时候也抬起了脸,眉头稍稍皱起。
宋煜拒绝了,“我已经喝过酒了。”
对方敏锐地感知到他的意思,还有身边这个男孩儿的抗拒,不禁笑起来,“哦,抱歉,我不知道你们是一对。”
乐知时皱起的眉头松开,变成了惊慌失措,尴尬地摇头,又不愿意摇得太死。
“我们……”
宋煜不否认,也不承认,但抓住了乐知时的手腕。那女孩儿说了句不打扰你们约会,就走了。
“我们没有约会。”等她走后,乐知时弱弱地回复。
宋煜松了手,“这么多年之后的第一次见面,说郑重一点,也算是赴约。”
乐知时努力地理解着他的话,看见自己手腕被他握住之后残留的淡淡红痕。
“刚刚我没说完。”乐知时看向宋煜的侧脸,“那个只戴过一次的表,是我买给你的。”
“我想给你寄一份生日礼物。”
说好的只能书信往来。
“但这违反规定了,不是吗?”乐知时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现在在你面前了。”宋煜也看向他,“先违反规定的人是我。”
乐知时的睫毛轻轻晃动,眼神清澈而迷茫。
宋煜说,“你知道你寄错过一封信吗?”
看着乐知时眼里闪过惊慌,宋煜继续说。
“一封只写了一半的信,被你用笔划掉了大半。”
[宋煜哥哥,我哮喘发作之后总是会陷入很长的低落期,不健康让我很困扰,每当这种时候我都不愿意你来见我,希望你来的时候我是健康的,充满活力的。我希望你会喜欢真正的我(生病的时候会长红疹,很丑),而不仅仅是信里落款的名字。很奇怪,我其实已经不记得小时候见你的经历,但我很想念你,人为什么会想念一个没有见面的人?
全世界只有你是我可以毫无保留倾诉的对象,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没有人可以取代你。无论发生什么,只要能在邮箱得到你的来信,我都会感到快乐。你不敢相信,我在病发之后的病床上做了一个有关于你的梦。我们见了面,没有握手,你亲吻了我的脸颊,说lovelytoseeyou。
真糟糕,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醒来的时候我感觉好遗憾,我希望那个吻落在我的嘴唇。
我是不是喜欢]
“知时。”他第一次用了思索过很多次的称呼,总想写在信的开头,但下笔又动摇。
没写完的最后一句话,宋煜看似冷静地面对面问他。
“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