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地摊,沈见清停了停,在前面蹲下。
另一边,秦越一口肉丸子能嚼小一分钟。
吃到第三个,沈见清终于回来,一手拎着手机,另一手插在裤兜,说:“肉吃到嘴里了,开不开心?”
秦越说:“开心。”
沈见清:“我也想开心。”
沈见清走上台阶,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发箍——很细,黑色的,上面有两只毛茸茸的猫耳朵。
秦越看了一眼,娴熟地朝沈见清低头。
沈见清一愣,何止是开心,简直都要心花怒放了。
试问,还有谁的女朋友这么上道?
只有她了。
沈见清三下五除二把发箍给秦越戴上,又从包里拿出眉笔,往她脸上化了几l道胡须。
哪儿还是差点。
沈见清观察几l秒,打了个清亮的响
()指,抬手用拇指在唇上蹭了蹭。
她今天抹的是锁色口红,只能蹭下来一点,刚刚好够将秦越的鼻头润红。
啧。
到底还是女朋友更会,医院那会儿蹭她口红抹鼻子,装猫叫,她立刻就不生气了;这会儿她自个儿蹭一蹭,抹一抹,没有任何浪漫情调和惊喜的情人节都好像变完美了。
沈见清看着,心道,能让团队如虎添翼的大佬什么的,都留给外人吧,回她身边了,她只想看她可可爱爱,拉她玩玩闹闹。
沈见清蹭着残留有口红的手指说:“叫一声。”
秦越:“喵——”
看看,这才是独属于她的秦越。
经历过疾病的折磨,也在得失里摔过跟头,到现在,依然和在福利院那间破旧的办公室里遇到时一样纯粹,随便做点什么就能让她哈哈大笑。
余光瞥见有人在看秦越,沈见清拨一下她头顶的耳朵,说:“这么走在街上,不嫌丢面子?”
秦越挑了个品相好肉丸子,在汤里蘸蘸,波澜不惊地说:“逗女朋友,要什么面子。”
沈见清乐死。
她真的,真的好喜欢和这个人谈恋爱。
做事永远坦荡。
成熟又幼稚。
某个瞬间,她心里几l乎生出一种错觉,也许是上天怜爱她,才会让秦越这样一个性子矛盾得恰到好处的人降生,来弥补她前半生失去的,带给她后半生享之不尽的。
沈见清笑望着秦越说:“阿越,情人节快乐。”
秦越用舌头把吃了一半的肉丸子顶到旁边,说:“情人节快乐。”
“明天我送你去机场。”
“嗯。”
想起分别,沈见清不受控制地湿了眼眶,但仍然笑着提醒:“记得要早去早回。”
秦越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