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猞的皮毛是白色的,眼睛是黑色的,远远看起来和雪地的颜色差不多,它们习惯用用爪和牙齿攻击,弱点是尾巴,斐猞的臀部后方一般会有三到四股非常长的毛发,看起来和尾巴差不多,那是为了保护它们脆弱尾巴的障眼法。”为继欢解释完,阿瑾就继续为大家普及斐猞的知识。
一路走来,阿瑾的熟稔与冷静所有魔物都看在眼里,明明都是第一次来,对方却无论何时都游刃有余,可以说现在能这么顺利全是对方的功劳,自己这帮护卫倒显得有些没用了……
“老板,您可真厉害!”终于,有一头年轻的叶法尔魔物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阿瑾看了看他,半晌从袍子里拿出一本书来:“我也是照本宣科,这是在城里买的书。”
叶法尔魔物们就更佩服了——同样是休息时间,他们的休息时间可是全是用来逛街吃吃喝喝了,雇主却是趁休息时间收集情报,这、这这不佩服不行啊!
不过阿瑾这个回答壮了不少魔物的胆子,接下来的时间里,这些从来不敢和阿瑾说话的魔物也开始和阿瑾说话了。
“老板,您是叶法尔魔物吧?”
这个问题一出,所有魔物都看向了阿瑾的方向,可见这是大部分魔物想知道很久了的问题,虽然他们心中早就有了猜测,只不过碍于阿瑾的神秘与威严,一直无人敢问也无法证实而已。
阿瑾就又看了看那些年轻的魔物,半晌点了点头。
“果然!我就说老板像叶法尔出身的魔物!你们偏偏说老板有钱识字又讲究绝对不可能,我赢啦我赢啦!”问出那个问题的魔物当即就在雪地里翻了个跟头。
年轻魔物们的愉快似乎感染了阿瑾,接下来,他甚至主动透露了一点:“我是出生在十一区和十二区交界线附近的,出生以后就到了垃圾场生活,读书认字的材料都是垃圾场捡来的,稍后去了外面打工,再后来买了叶法尔绿荫区的房子,现在还买了优玛城的房子。”
“我知道!我知道!我在路边看到印着您头像的杂志哩!虽然看不懂可是还是买了一份!这还是我第一次买书哩!”最早那头魔物看不出还是阿瑾的崇拜者,一不小心,他把自己的秘密也说出来了。
“不过,果然读书识字很重要哩~”最后,魔物们异口同声得出了这个结论。
虽然前面的讨论完全跟不上,不过水晶很显然也十分认同这个结论,他急忙用力点了点头。
“测试区现在有办识字班,如今的环境已经比当年好了很多,你们还年轻,现在学习也不晚,想要报名的话……”阿瑾指了指一旁的继欢:“主事就在这里。”
继欢就点了点头。
年轻的魔物们就更高兴了。
无论是阿瑾也好,还是继欢也罢,这两个人都是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看起来不好接近极了,就算是每天和他们交谈的屋,和他们的对话也全是公事,像今天这样的交谈是从来没有过的,如今藉由一场共同狩猎,魔物们和雇主莫名有了交谈的契机,发现雇主不但不是难以交谈的魔物,而且还是老乡之后,他们心中对两位雇主便又更加亲近了一层。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菲尔扎哈先生可是在外混到最高位置的叶法尔魔物了,从一无所有到现在这样可以随手发出破纪录的悬赏令,年轻的魔物们都对未来充满期待起来!
不知不觉间,阿瑾在这些魔物心中埋下了一粒名叫希望的种子。
在这些虽然有能力却浑浑噩噩,每天只是为了养活自己而奔波的魔物心中。
就像一位长辈,阿瑾将自己知道的关于斐猞的知识全部说了出来,狩猎前对目标有了清晰的认知,加上本次出来的护卫们都是一等一的好猎手,两个小时之后,继欢一行果然端了一个斐猞窝!
足足二十三头斐猞!
全部活捉!
看到这些斐猞的时候,继欢觉得阿瑾还是形容有误了:这些斐猞何止是体型像羊的猫!?根本是体型像牛的……老虎啊!
水晶为众人的捕猎能力惊呆了!
这些斐猞可比外面的斐猞大多了,也凶猛的多,外面很难见到斐猞的,如今他们竟然轻而易举捕到了一窝!这个成绩就算在猎手里也算是小有收获了,何况他们还是进来“观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