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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4章(第2页)

“跟着新军不好吗?”

提姆不说话,乖乖崽用脸蹭他的手背,他也只是沉默把手背抽出来。

柏厄斯继续劝说道:“皇族已经没落了,国内各种势力简直是一团糟。”

“你知道反叛军领袖是如何起家的吗?”

柏厄斯道:“我知道。”

“你既然知道,还选择跟随他。”提姆叱责道:“他是卓旧的旧部,那个发动了种族大屠杀的卓旧的继承人!你选择跟随这种刽子手?”

柏厄斯没有经历过那个残酷的年代。

他自小在恭俭良和禅元身边长大,他还未成年就跟着雌父雄父一起经历杀戮——死亡,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在大屠杀没有落在自己头上之前,他不会感觉到恐惧,他只会感叹自己为什么不是其中的既得利益者。

“我相信这不是第二个‘卓旧’。”

柏厄斯拿着自己的命运在赌。

有一个瞬间,他领悟自己不应该把提姆继续放在身边,作为一个投机者,一个军雌,他追求的名利,注定与提姆的正义相违背。

他应该放手了。

“我不过是选择赌一把。”

“不幸死掉,也是我活该。”

柏厄斯站起来,推开门。

门外是春风,是日光,是新鲜的泥土味道与机械装甲的金属味。

“你想走,就走吧。”柏厄斯道:“下次再见面,希望你不要阻碍我。”

提姆看着他,站起来,毫无留恋地离开了。

(四十五)

“雌雌。”

“嗯。”

“提么走了?”

“嗯。”柏厄斯放下笔,抱起乖乖崽。他把自己的脸埋在幼崽热乎乎的发旋中,低声叹息道:“雌父还以为,他会为了你留下来呢。”

毕竟,乖乖和他小时候长得太像了。

柏厄斯对这一小小的意外,加以利用。他承认自己抱有“用孩子拴住提姆”的恶劣想法,他错觉提姆对他还有一些亲属之间的情感。

现在看来,是在做梦。

提姆对他那些长辈的道义,会不会随着他的投机倒把彻底消失呢?柏厄斯抱着幼崽悠悠然想着:也许自己一方大获全胜,再去把提姆叔叔抓过来,关在屋子里,看他每天摆弄着臭脸,一丝一毫不让自己碰?

不。

那和支棱蠢货有什么差别呢?

柏厄斯又不需要一个玩具,一个发泄工具。

他喜欢提姆,是因为他身上有一个指挥官独立的人格,一个上流社会军雌独特的魅力,一种罕见的正直与老好人气质,以及一段无法代替的时光。

柏厄斯无法接受提姆变成自己的玩物。

“唉。你说,你怎么不再可爱一点呢?”

乖乖崽气得呼呼乱蹦,“窝。可爱的!可可爱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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