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为什么她没被凶哭呢?
后来彦宵才知道,全是仰赖她脸皮厚。有次,余昼煞有介事地告诉他:“得厚脸皮者得天下!”让他哭笑不得。
当然,彦宵那次科三考过之后就再没去那个驾校了,他以为和余昼的联系就该断在那里了。
可是没想到新一学期的体育选修,她居然和他是同班。
彦宵经常看见她上课的时候不注意老师的示范动作,眯着一双小眼睛朝对面球场探来探去。
他还记得有次下了课,他去小卖部买水,看见她抱着一瓶冰水犹犹豫豫地排练着送水的戏码,样子蠢极了。
“同学,要我帮你送吗?我和那边那个穿8号球衣的人是一个寝室的!”
他本是好心,结果余昼对他好像戒备得很。
“谁,谁说我要送给那个人的!我买来自己喝不,不行啊!”
彦宵摇了摇头,觉得余昼是恼羞成怒了。但他也觉得奇怪,当初见她和教练对骂的时候不像是这么胆小的人啊!
这样一来,他就愈渐留意她,对她的事也越来越感兴趣。不过一学期快到尾,彦宵发现每次他找她说话的时候,她都爱搭不理,对他也没什么印象。
直到有一天晚上,彦宵被室友拉上去吃夜宵。他室友失了恋,醉得一塌糊涂。他本着要同寝四年的美好情谊,没有半道丢下那个醉汉不管,一直坚持着把他搀回寝室。
却未曾想,半道上碰到了同样喝醉的余昼和闫贝贝。
余昼居然一眼就认出了彦宵的室友,还接着酒壮胆告了白。
作为当时唯一清醒的一个人,彦宵明确地感受到了自己对余昼的心动。她喝得醉醺醺的,两腮通红,明明是糟透了的形象,可彦宵就是觉得她那个样子好可爱。
余昼抱着彦宵的手臂,以为是他室友的,不停地晃啊晃。末了,还带着点愠气撒娇:“所以,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啊?”
“喜欢!”
余昼仰头盯着彦宵的大眼睛笑了,然后嘴里呢喃着「陨石」沉沉睡去。睡梦中,她感觉有人在摇她,很温柔很温柔地问:“那你呢?你也喜欢我吗?”
“嗯。喜欢。”
作者有话说:
从宇宙到达地球,庆幸有你的喜欢和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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