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我都知道。
等等。
我反应过来,我好像没和应宸提过我的目的,虽然谁也不欠谁,但我从某种程度上还是隐瞒了他。
我说:“你骗我一次,我瞒你一次,很公平啊。”
我上次可难过了。
我觉得应宸应该不至于像我那么难过,毕竟我不是故意的,而他是。
应宸:“……你行。”
过了很久,我才明白。
应宸真的是想追我,认真的那种。
这次我是真的伤害到他了。
可是,我并不想谈恋爱。
俗话说,伤痛不如短痛,只要我拒绝得够坚决,他就能更快地忘了我。应宸来实验室、来我家楼下,来了五六次,我都态度明确地和他说了。
“我至少要等到三十岁才恋爱吧。”我实在没办法,就这样敷衍他。
有一天他被狗仔拍到了频繁来医院的照片。
网上的人都说他得了病。
还是见不得人的病。
他和记者说:“对,相思病,三十九岁才会好的那种。”
记者问他为什么是三十九岁。
他笑而不语。
应宸比我大九岁。
我的三十岁,就是他的三十九岁。
我对他的大胆惊呆了。
可是后来,我却大约有一个月的时间没再见过应宸。
我猜他放弃了。
我想我很高兴。
直到我再次看见他出现在我家门口,拎着一个行李箱。
天气变热了。
应宸只穿了一件廉价的t恤,售价不超过二十块的人字拖,看起来很是落魄地坐在行李箱上。
夕阳的光线透过楼道窗户的玻璃打在他身上,却有种洗尽铅华,返璞归真的美感。
我的心跳得很快。
像要蹦出来了。
那一刻,我好像明白这世上除了我永无止境的学业、我崇高无私的理想,还有这喧嚣迷醉的烟火人间。
应宸看到我,露出了微笑。
“慈善做太多,我终于破产了。”
他唇角的梨涡再次若隐若现,“抱歉啊小朋友,听说你室友搬走了,这里还有空房间。看在过去的面子上,能便宜点租给我吗?”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