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倾穿书了。
穿到了一本架空民国文里,成了黑道男主身边女扮男装的狗腿子!
行吧,沈倾想,那就每天拍拍男主马屁,当个小混混过日子算了。
但沈倾万万没想到,拍马屁也会遭殃——我把你当老大,你却想睡我???
……
老旧的绿皮火车,白色蒸腾的雾气,火车轰鸣的声音犹在耳边。
沈倾有些茫然地走出火车站台。
谁能想到,几分钟前她还在愉快享受假期,几分钟后,她穿到了一本民国文里虚构的年代?
原主沈青,山沟沟里出来的小女娃,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皮肤黝黑长得雌雄莫辨,被家里人当男孩子养。
毕竟这个时代,男孩子比女孩子值钱。
后来家里养不起了,就将原主打包送上火车,去云城投奔不知道表了多少代的远房亲戚。也就是原文的男主——季宴礼,人称季三爷。云城地下势力的龙头老大,跺一跺脚都能让云城抖三抖的存在。
但尴尬的是,小说的开头,沈青已经是季宴礼身边的狗腿子了。
至于沈倾怎么从老家找到的季宴礼?提都没提。
沈倾愁的忍不住揪了一把自己的超短发。
救命,黑道大佬诶,也没个人接,仅凭一封信直接冲到季公馆,会被人丢出去的吧?
沈倾拎着破布包走出火车站。
身边有路过的卖报小童大声吆喝。
“来份报纸。”
旁边一个打扮新式的男子从钱夹里掏出点儿钱,递给卖报纸的小童。
突然不知道打哪里窜出来一人,伸手一把扯了男子的钱夹掉头就跑。
动作之快,行动之迅速,让前世军校生出身的沈倾都忍不住咂舌。她一个扫堂腿将人撂倒在地。
男子拿回钱包,看着沈青眼里有赞赏,“小兄弟,身手不错。”
沈青摸了摸鼻子,“哪里哪里,侥幸而已。”
男子道,“今天的事情多亏了小兄弟。不然这钱包,怕是要遭罪。”
沈倾笑,“举手之劳,没必要放在心上。”
她那都是因为职业习惯误打误撞,当然也是存了一份私心在里面。
实际上,来了这个陌生的环境,如果不是有利可图,她还真没打算多管闲事。
男子看沈青穿的破烂、面黄肌瘦明显营养不良的模样,手里还拎着一个打了补丁的破布包。
本着对待恩人的态度,便关切问了一句,“小兄弟是初到云城?”
“是啊。”
沈倾点头,“家里穷养不起我了,就把我打发来云城投亲,想让我那表亲替我谋一份差事。”
男子心头有些怪异。
家里穷他倒是能看出来。
只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他也是见过的,大都畏畏缩缩没什么见识,也没什么文化。
不像眼前的这个小兄弟,举止落落大方,出口就是成语。
不过男子也没有刨根究底,只问道,“不知道小兄弟的亲戚在哪一处,方便的话我送小兄弟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