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接下来可别告诉他,这书是她写的,因为第一本卖太好,还写到第二本了。
他要禁,她畅销,这女人绝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没想到抓到个倒卖禁书的淫乱贼子,顺藤摸瓜必有巢穴。可恨天黑看不清她丑陋面目,行此事者,必定长得令人作呕,不看也罢,送上门来还怕她跑了不成。
翻开书,凑到瓦缝光边。
图文并茂,绘功老练,内容
不堪入目!
怎么样?这系列可是作者阅尽古往今来风俗小说,倾毕生之力写成的精品啊,新书二道贩子都卖到百两以上了。咱兄弟一场,给你友情价,五十两。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保你今晚不再寂寞!
谁能想到,她平生纵观各国小影片,穿越了还能成个风俗话本大家呢,写研究论文的功底,和幼儿园起的讲故事才艺,在此书众施展得淋漓尽致。
不仅赚到第一桶生活费,还在空间粮食成熟前,提前结束饥寒交迫、吃穿都愁、差点惨死的日子。
想当时,心狠手辣的上层给冷宫断了粮、衣、柴全断了!幸亏她卖出第一本《怡红院日记》。买者是个小太监,他说读完当晚就有回春迹象,身心舒畅!
这能算医学奇迹,鬼斧神工了吧!
这是何等的文学造诣!
每每夜半,她都为自己的文学成就感到骄傲。要不是大贞皇帝人丑作怪,禁书抓人,日后教科书里定有她沈可悠的大名!
一旁,墨卿辰却正筹谋着如何把她背后的团伙挖出来。
他想着,等盘问出下落,活捉写手,先把这厮右手炸熟了。
抬头,刚要盘问,却‐‐
顿时失语。
近在咫尺的女孩,脸被光照亮了。
这回,他终于看清了这祸国殃民女贼人的样貌。
确实是祸国殃民的‐‐
耀目。
土黄肤色也难掩灼灼桃眼间的风华,带着从未见过的凌云气。夜空之下,亮得遥不可及。
坠入心海,一刹恍惚。
青衣宫装日日见,何曾见过此般人。
回想晚上种种言辞举动都如脱缰之马,完全在他掌控之外,墨卿辰心跳不由漏了半拍。
不过,他从不会被美色乱了专注于国家大计的冷酷之心,不然后宫也不会空置如此之久,何况这肤色,粗眉毛也就五官清秀,勉勉强强看着不吐吧,淫乱贼子的外貌就如同绣花枕头,全为掩护内里腐烂。等他把幕后黑手查出来,定要全窝端了!
怎么了?想着私吞啊。哎,你直说吧,是不是穷?沈可悠可完全没有灯下窥人的心思。趁他发呆,夺回书抱在怀中,躲回暗处。
这书,她自信没有哪个男人能逃过诱惑。
如果犹豫,唯一可能就是买不起。
墨卿辰笑了。
爱财如命的女穷鬼,不过区区五十两银子,竟然质疑他拿不出五十两银子!整个天下都是他的,周围除了南邵国,都慑于大贞国富兵强,纷纷献媚。她知不知道,他一个笑容是千金不换的,还有她摸了多少次了都挣金山银山了,怎么就只盯着区区五十两银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