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很难。
但他得做到。
说实话他的公司在云州发展很难,云州是个小城市,资源少,能接触的新进技术也少,他要发展起来,付出的努力就是两倍三倍甚至更多。
但他不能离开云州。
云州是赵喜漫的故乡,她是一个念家念旧的人,他知道,迟早有一天,她会再回来的。
所以他要在这里等她。
六年的时间,过得缓慢又艰难。
林向珩一个人记着所有的纪念日,他们在一起的日子,她的生日,还有情人节和七夕,他,偶尔在外面看着她喜欢的东西,他会记着给她买下来。
她留下的日记本,他每天晚上翻一页。
每翻一
()页就好像又陪着她经历了一遍。
她在日记里写生病,他就读了一次她的病。
她写梦境,他创业的第一笔收入,就拿来给她买了房子。
好友问他做这些为了什么,没有必要。
他无法回答。
他只是,会越来越想她。
赵喜漫这个名字,已经很自然的融入了他的生命里,她存在,她张扬,她永远不可能从他这里磨灭掉痕迹。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六年。
他住在以前住的地方,始终没有换过电话号码,偶尔会去她常去的地方走一走,但大部分时间,还是在研究上。
直到那一天,他在一堆简历中看见了她的名字。
无法想象他那一刻的震惊,整个大脑有足足三分钟的空白,他捏着那张简历纸,看着上面她的近照,他拿出他口袋里那种她高中的照片,放在一起。
是赵喜漫回来了。
真的是她回来了。
他努力的平缓着他的呼吸。
那天面试完,让公司hr发了录取短信,然后他在公司附近转了几圈,他直接赵喜漫会出现。
她会在公司附近租房子。
果然在那天傍晚,他见到了她。
她提着一大袋东西从超市出来,那天已经很冷,她穿得却很少,从超市出来,提着东西很费劲。
林向珩远远的看着她。
傍晚的风吹在她身上,她瘦了很多,连提东西的手腕都细的没有半点力气,她淡着脸,整个人很明显的散发着一股病气。
他想过很多次重逢的场景,但真正到了重逢的时候,他反而选择了克制。
克制住了所有的疯狂和惊喜,按压下全部的思念和爱意,他试图伪装成一个陌生人,或者,完全不去打扰她。
只要她回来就有办法,他不能吓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