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他的画还一文不值,并没有人认可他的才华,孟明萱不愿意让爱人担当养孩子的责任,所以私下给了杜美华一笔钱,而后亲自替小小的陆欢找到一家养父母。
当时孟明萱在跟梅望远谈恋爱,她很爱他,愿意做一切事情让铺垫他们的未来。
但后来,因为陆兆麟,她不得已跟梅望远分手,她痛苦不已,想起了寄养在别人家里跟梅望远有血缘关系的陆欢。
她把陆欢当做一个寄托。
面对陆兆麟的质问讥讽,孟明萱缓缓笑了笑,不疾不徐回答,“我精心养着陆欢,是因为我爱梅望远,而我对陆宝珠不管不问,当然是因为——”她停顿片刻,温婉眉眼泛冷,唇角微勾,看向陆兆麟,“因为我厌恶你。”
不是恨,而是厌恶。
有爱才会有恨,但对于孟明萱来说,相识三十年,她从来就没有一丁点爱过陆兆麟。
他于她而讲,是趴在身上吸血的虱子,是一个恶心的梦魇。
孟挽歌的病已经恢复差不多,医生建议她多下床走动,佣人搀扶起她下床,簇拥着她去后花园散步。
走到病房隔壁的休息室,突然传来瓷器碎裂的声音,尖锐刺耳。
“孟明萱!”陆兆麟冷厉的声音从门内传出。
佣人们齐齐一颤。
大爷虽然不如三爷温文尔雅,但也从没听他用这样暴戾的语气说话。
门内噼里啪啦的声音不听,只有物品掉落碎裂的声音,却没有孟明萱的声音。
孟挽歌脸色变了变,吸了口气,示意佣人去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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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医院,陆聿珩跟黎徵回到陆公馆。
他们还没正式同居,黎徵的生活用品和衣物都还留在苏河湾公寓里,没有搬过来。
走入客厅,陆聿珩偏脸问:“什么时候帮你搬家?”
黎徵还没思考过这个问题。
陆公馆的配置齐全,衣帽间里挂着整齐妥帖的衣物,梳妆台上的护肤品和化妆品也是黎徵惯用的品牌,这里准备的生活用品跟苏河湾一般无二,根本用不着再搬家。
但陆聿珩既然这么提,肯定就有他的用意,黎徵想了想,说:“明天就可以搬,主要搬一下书房。”
陆公馆什么都不缺,只缺她的工作文件和惯看的书。
黎徵应付完陆聿珩这个问题,倒了杯温水,准备喘口气放松一下,唇瓣还未沾到温热的杯口,陆聿珩又道:“什么时候去挑戒指?”
“我已经有戒指,不用再买了。”虽然那枚戒指是四年前的。
“寓意不好,再换一枚。”陆聿珩坐到黎徵身侧,这是一张并不宽大的单人沙发,深蓝色绒质质感,他一坐上来,绵软表面深深陷进去。
黎徵垂眸,望见他骨节分明的手,白皙如玉的手背上凸起淡青色筋脉,黎徵恍然想起,她哄人哄到一半,还没哄完。
看来在医院后花园那个哄法他还没尽兴。
黎徵支起身,站起来。
陆聿珩抬眼,眼眸深邃清润,依旧一副冷淡模样。
黎徵缓步走近,坐在他腿上,手臂环住他修长脖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