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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第1页)

这慕容老匹夫,看着五大三粗,却是个心细如发之人。

李剑这也是第一次听说军队开饭前需以银针测毒的。

真是老奸巨猾。

姜还是老的辣!

不服不行。

不过……

春药和泻药,这可不算毒。

即便是银针,也无法测出。

李剑心下微微松了一口气。

为保万无一失,他并未离去,而是继续留在伙房帮忙。

忙前忙后,却连一滴水都没喝。

这份勤劳吃苦看在其他人眼中,纷纷赞扬不已。

甚至,昨日那个老伙夫头头,还亲自给他端来了一碗刚从溪边打来的清凉山泉水。

李剑微笑着拒绝了,继续劳作,四处帮忙,勤勤恳恳。

当然,此刻的他,顶着的是别人身份。

不过往日里,这老小子却总是偷懒摸鱼,因此没少挨骂。

今日却一反常态,手脚麻利,给本就繁忙的厨房众人分担了不少。

都表示很看好他。

“小子,好好干,等我离开了,便提拔你做我的位置!”

伙夫头头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掌管三十万大军伙食,这官儿可不小。

古代炊事兵,看似不起眼,却是一支军队战斗力的基本保证,对维系士气军心至关重要。

俗话说“兵无粮自乱”,“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填饱肚子,吃得饱吃得好,从来都是一支军队赖以维持的基础因素之一。

从军之人,有的人是为了建功立业,但大部分人觉悟没那么高,仅仅为了一天能吃三顿饱饭。

所以,从军又被形象地称为“扛枪吃粮”。

炊事兵在一支军队中如此重要,而且他们还不用上阵厮杀,不用像普通士兵一样,顶着刀山箭雨,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往上冲,很少会有性命之虞。

而且,炊事兵近水楼台先得月,从来不亏嘴。

正所谓,“大旱三年饿不死厨官”,按理说应该属于一个人人羡慕的优势兵种,应该人人趋之若鹜才对。

但实际上,这个兵种的受欢迎程度并不高。

大部分时候都没人愿意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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