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一群穿着破烂,容色脏乱的女人们从草丛里突然跳了出来,将沈如玉和明曦团团围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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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要钱还是要命?!”
七八个神色剽悍的女人,手中握着或长或短的武器,语气凶恶的朝他们喷道。
她们大多又瘦又矮,衣衫破旧,偶尔几个却戴着和衣物毫不相配的贵气饰物,显然是抢来的赃物,有珍珠发簪,白玉腰佩,只是这样精致风雅的物品并没有提高她们的档次,反而显得不伦不类,更加可笑。
明曦第一次碰见这样的场面,顿时有些吓住了,他紧张的拽住了站在他身前的沈如玉的肩膀,有些惊慌的低声叫了她一声:“阿姐……”
他从小都活在沈家宅院里,所见到的无不是恭敬有礼的人,即使成了明曦,他遇见的最刁钻的人也不过是长春观里骗吃骗喝的浪荡女子,何曾见过这么暴力恶意的场面?
沈如玉也没有见过,然后当察觉到明曦比她更害怕的时候,她反而能够显得很是冷静和可靠的回头望了他一眼,朝他安抚的笑了笑,然后再转过头去,望向了这群山匪中为首的那个女人。
那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女子,身材有些发胖,显得臃肿庞大,看起来却极具威慑力。她的皮肤粗糙黧黑,一看就经常风吹雨淋。
比起其他土匪那有些破旧的衣物,她穿金戴银,身上的绫罗绸缎看起来似乎因为穿不下,便将好几件衣服拼在了一起,然后胡乱的裹在了身上,那颜色图案的碰撞和拼凑,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而更引人注意的,还是她粗壮的手中所拽着黑色的鞭子,那长鞭被她握在手中,犹如一条毒蛇森冷的攀附在她的手上,阴毒的注视着他们。
看起来,不好对付啊……
“当然是要命。”沈如玉试图让语气显得十分镇静,她谈判道:“你们要多少钱?”
“阿姐!”明曦顿时低低的叫了出来。
他似乎觉得这样的服软很是窝囊,而有些失望和不可置信。
……沈如玉知道这年纪的孩子最喜欢幻想不切实际的场景了,比如说,明曦大概觉得此时她应该拔出长剑然后把这些人都揍趴下,才是正常的发展。
但俗话说的好,一般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如果对方只是要钱,那又何必硬拼呢?给了之后,保全自己的安全,然后去报官不是更好么?
不过看这群土匪的模样,似乎已经盘踞在这条官道上时日已久了——但地方官府若是这次还不管,她黜陟使的职责也不是放着好看的。
……但最重要的前提是,他们能活着从这里脱身,然后到达巨鹿郡。
可是沈如玉对于自己身上所带着的金钱,能不能让她们满意这件事情,也没什么底气。
——这次出门的盘缠差不多都由王子君保管着,在恒山郡他们各自也只是拿了一部分用作零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