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死不是死?为什么连死都要花样百出?何必呢?此为仁义否?
她就说,“连杖责、鞭挞这样的刑罚也该一并去掉。囚禁、劳作、足够了。”
一如这些跟着种地的大人们,就问他们晚上躺下之后,是不是觉得如同被石碾碾过一遍。
因此,“儿臣以为,珍视每个人活着的权利,凡死刑数审之后需得御笔钦定,凡其他刑罚,羁押服刑期间,不该遭受体罚甚至于虐待。”
这不是把自大宋以来的大部分律法都给否了吗?
而且,皇后在参政就罢了,公主现在动辄言事,是何意呀?
一垄地耕完,四爷一摆手:解散。
今儿的活干完了,都回去洗漱吃饭去吧。
灿儿往地头一坐,从鞋子里往出倒土,那脚丫子翘的高高的,吓的人都绕着她走。她自顾自的看了看双脚,穿着袜子呢,又不是赤着脚,大惊小怪什么呀?
四爷扶着桐桐走了,没管他闺女。
“爹,等等我呀。”
“你等你了,自己回去梳洗去。”
桐桐觉得是真好了,真不用扶。
“扶着吧!”四爷揽着桐桐走的极慢,“司法之变,意义深远。”
明白!大宋的司法就不能说,一个时代的小说以及演绎来的故事,多少能反映出一个时代的特征。就像是水浒,所谓的梁山好汉,这里面折射出的最多的其实就是大宋的司法情况。
想那一个包拯,做官清查积案真就是短短的一个时间段。但民间给杜撰出多少包青天的故事?来回的演绎,反应出的何尝不是民众的期待。
反正桐桐没事就翻看大宋的律法,可迄今为止,她都不算把大宋的律法看完了。
为何呢?因为大宋是‘度时立法,适实变法’。什么意思呢?就是随时都能增加一些律法条文,如果觉得需要,我又随时能更改律法条文。
每个帝王一登基,就必然要立法。出一套自己的法律!
那之前的帝王所立的法律要不要遵守呢?要的!但是后世的官员得把律法翻遍了,才能找到对应的。
如果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怎么办呢?
那就随官员吧,他们觉得要按照哪个量刑就按照哪个量刑。
便是刘太后在朝的那些年,也有她自己的律法。
立法频繁、法典繁多、密而为累,有法却搜检困难。其中前后矛盾,内容混乱者众,到最后有法等同于无法,到处有漏洞可钻的结果就是——司法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