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公司的事令他费了很多精力,再加上还要时刻防止自己身份泄露,他已经连着两天没有阖眼了。
人脸识别解锁,很快进了门。
在玄关处换好鞋子,正打算上楼直接回卧室睡觉,空气中却飘来一股饭香味。
他愣了一下,自己这是太累太饿了,都出现幻觉了?
刚才在周恪家办公,那小子说什么天天吃外卖吃腻了,非要给他露一下自己的厨艺。
自告奋勇买了很多食材,待在厨房满满一个下午。
结果,看着那黑乎乎的炸小鱼,齁得要命的糖醋排骨和咸得像打死卖盐的冬瓜汤,霍栩第一次想把那小子亲手打死。
这是给他换口味改善生活吗?分明是谋杀!
他硬着头皮吃了两块炒年糕,还是中午吃剩下的,不管怎么说,总比吃周恪的黑暗料理强。
从他家出来的时候,霍栩整个人身上都冒着一团黑气。
要不是形势特殊,情况艰苦,他肯定把那小子给炒鱿鱼了,最近越来越不像话了!
此时此刻,房间里传来的愈来愈重的饭的味道清晰地告诉他,这不是幻觉,是真的饭香味!
他鼻尖耸着往味道飘来的方向嗅,正是旁边的用餐室传来的。
慢慢走了过去,还没看清人,就先听到了咕噜咕噜喝汤的声音。
盛挽月吃饭用的是一个超大的海碗,她喜欢吃面食,尤其要用大碗,因为感觉那样吃起来会很香。
她整颗脑袋都扎在海碗里面,呼噜呼噜干饭,周围被温热喷香的气息围绕,肚子里是热腾腾的感觉,这一瞬间,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霍栩进来看到的一幕就是,盛挽月低头勤勤恳恳在干饭,一只硕大的碗几乎将她整个脑袋乃至上半身都遮得严严实实。
可以说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两人之间被一只大海碗阻隔开来,见她吃的尽兴,霍栩并没有出声,默默站在那里。
而盛挽月心满意足地喝掉最后一口汤,舔舔唇角,还打了个饱嗝。
爽!这感觉真的太爽了!
深夜吃上一顿好吃的宵夜,简直是最幸福的生活了。
就在盛挽月乐呵呵笑眯眯把脸从碗里抬起来的时候,眼前一幕差点让她甩掉手里的碗。
“啊!”
“霍栩,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知不知道不声不响站在那里吓我一大跳!”她惊魂未定,拍着胸口。
霍栩收回考究的目光,“是你吃的太入迷了。”
盛挽月不由得翻了个白眼。
“不是吗?我还是第一次见女孩子吃饭用这么大碗的。”
这句话听的盛挽月直冒火,“咚”一声把碗放在桌子上,“我吃饭就用这么大的碗,怎么了?我吃你家饭了?”
霍栩挑眉,一副不然呢的表情。
盛挽月反应过来,脸登时变得通红。
这顿饭,还真是他家的。
面粉,油,青菜甚至是调味料,哪一件都是他家的……
她真的是口直心快,自己挖坑把自己给埋了,真是丢死人了。
由于心虚,她飞快把桌子上碗筷餐盘都收拾好,一股脑丢到洗碗机里,自己正打算要溜之大吉,却被人拦住了。
“干,干嘛?”
将近一分钟的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