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远朝拿起钢笔在甲方的冒号后面签自己的名字,同时说道:“他有这个能力。”
“可他”
男人缓缓抬眸,“那你觉得,谁应该坐这个位置?你吗?”
她承认她有这个想法,但都只是为了能离他更近。
他说:“陈雅怡,我答应让你继续留在朝今,只是因为你对朝今有用。”
没有半点其他意思。
“高三毕业到现在,我追了你整整十二年,”陈雅怡眼眶红了,“梁远朝,我的青春都献给你了。”
办公室里只剩纸页翻动的声音。
梁远朝放下手中的合同站起来,手撑在办公桌上,平视她,语气淡如水,“所以呢?我得对你的青春负责?你抢我志愿表的时候我就告诉过你,没用的,我以为你明白。”
陈雅怡心底有一万个声音,可她不敢说,一旦把梁远朝激怒了,她再没有一点可能,“晚上部门有聚餐,我先走了。”
沈修后来没去梁远朝办公室,折身下了电梯,提前下班。
季风跟梁远朝报告了沈修的动向,梁远朝说了句知道了,便随他去了。
晚上梁远朝习惯性失眠,半夜三更起来喝水,耳边忽然想起陈雅怡的那句话,她的青春都耗在他身上了。
听起来很可悲,说白了却也是心甘情愿的。就像梁远朝等了十一年,薄矜初身边的人换了又换,偏就不是他。
第四十五章
六月的第三个星期六,碧空如洗,天上没有一丝浮絮,滤去一切杂色。
祁封带薄矜初去了北城最大的鲜花市场。位于偏僻的郊区,人头攒动,脚底时不时踩到花农修剪的枝叶,混着地上的水,黏腻不已。脱离了大城市的喧嚣,只有花。
祁封兴致勃勃,“这还挺像南城的,你说呢?”
薄矜初扫了一眼,“嗯。”
在她眼里只有两个地方,一是繁华都市,二是穷乡僻壤。薄矜初毅然决然选择前者。从她离开南城的那天起,她就发誓,宁做大城市的鬼,也不当小城的神。
“你有喜欢的花吗?”祁封问她。
“把我喜欢的花当镇店之花,我就告诉你。”
“要是你喜欢狗尾巴,我拿狗尾巴当店花,那我这店也太low了。”
两人拌了几句,祁封要去找供货商,薄矜初打算回车里等着。
这地方杂乱无章,让薄矜初觉得压抑。
铃声打断她的思绪,来电是薄芳,他们已经抵达北城,宾馆入住刚办好,准备先玩一天周一再去医院。
“你们几个人来的?”
“四个,我,可欣和她爷爷奶奶。”
祁封很快回来,他窜上驾驶座给薄矜初打了个ok的手势。
“合同签好了?”
“搞定了,一会儿想吃什么?哥带你潇洒。”
“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