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编号:PC-1591-0117】★★★
案件名称:李斯特·欧维自杀事件
发生日期:泰拉历1591年1月17日
发生地点:伊萨提市圣湖孤儿院
死者信息:
姓名:李斯特·欧维
年龄:40岁
职业:儿童保护服务工作人员
籍贯:艾迪西联邦
居住地:伊萨提市(自宅)
事件背景:
李斯特·欧维是艾迪西联邦的一名儿童保护服务工作人员,长期负责圣湖孤儿院的相关工作。他在与妻子玛丽安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尤其是因为他收养了一个奇蹄病感染者——诺亚小男孩,家庭矛盾愈发严重。1591年1月3日和4日,李斯特与玛丽安发生激烈争吵,玛丽安要求冷静一段时间。1月16日晚,李斯特将一大笔钱转账给玛丽安,并于1月17日凌晨在圣湖孤儿院附近自杀。
死因确定:
初步判断:自杀
死亡确认时间:泰拉历1591年1月17日凌晨4时43分
尸体发现时间:泰拉历1591年1月23日
涉案人物:
玛丽安:死者妻子,与李斯特在收养诺亚的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
李斯特父亲:与玛丽安达成经济赔偿协议。
李斯特姐姐:对玛丽安的行为提出质疑,并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事件。
自杀类型分析:
利己主义自杀。
({档案-注1},利己主义自杀是指个体与社会的联系薄弱或断裂时,由于缺乏社会支持和归属感而导致的自杀行为。个体感到孤立无援,失去生活的目标和意义。它于利他主义自杀不同,该主义只看社会链接关系。
{档案-注2}:利他主义自杀是指个体与社会联系过于紧密,为了群体的利益或价值观而牺牲自己。个体认为自己的死亡对群体有利或必要。)
社会孤立:
李斯特独自承担着工作和家庭的双重压力,缺乏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
他与玛丽安的关系破裂,导致其感到情感上的极度失落和孤立。
情感孤立:李斯特在自杀前将大笔钱款转账给玛丽安,并留言称“我们已经结束了”,表明对关系的彻底绝望和对自身价值的丧失。
自我价值感丧失:李斯特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情感,却感到自己的存在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失去了生活的目标和意义。
失范自杀。
重大生活变化:从长期稳定的工作环境,李斯特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适应困难。与玛丽安的争吵和分手导致其生活的稳定性和方向感受到严重冲击。
经济不稳定:李斯特多次为孤儿院和家庭支付大额费用,包括生活费和医疗费用,经济上的巨大压力和不确定性使其感到生活失控,进一步加剧了失范状态。
档案状态:已结案
案件负责人:
主办人:布朗·哈维
调查员:约翰逊·格兰特
心理咨询师:约翰·伯顿
法医:丽莎·凯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