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王子”这个词去形容他,并不矫揉造作。
吴诗眼神像嵌在了舞台上,俨然像极了怀春的少女。
她不是异类,因为前后两排的女生和她都是同类。
异类是旁边还在不停地敲键盘的黎芙,手指都敲麻了,好像是论文遇到了些问题,她急躁得又皱眉又捏拳,再优美的琴声在她耳里都很聒噪。
随着所有乐器和谐的一段共振,演奏会落幕。
掌声再次雷动。
“黎芙,黎芙,我看你名字得倒过来念。”往出口走的吴诗,不悦的翻了个白眼。
黎芙心不在焉的问,“为什么?”
用力的斥责声震到了她的耳膜,“服你啊。”
“……”
吴诗觉得这票是白瞎了,全程黎芙都闷头搞学术,有几次瞟到她在看尸体切片,小图看不清,还放大到特写。在这种高级优雅的音乐厅里,看这些惊悚的图片,她应该是第一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吴诗说去躺洗手间,黎芙就靠着柱子做收尾工作,终于她那位负责的教授,以要和妻子做晚饭为由结束了课程。
她也终于得以喘口气。
在等好友出来的间隙,黎芙听到后面传来两三个女生的声音,有些许激动,但说出来的无非就是“我好喜欢你啊”、“你钢琴弹得真棒”、“你真厉害”,诸如此类的小女孩花痴言语。
或许黎芙从小就比较成熟,在她自己的印象里,就算是最青涩的初高中,也没有向一个人热烈的表达过情感。她明明是一个很外向的人,能和男生女生都打成一片,但就是没有过对一个人产生过强烈的情动。
身边的朋友老形容她,像是六月天里来去自如的风,吹到每个人身上都是暖的,但没有一个人能抓得住。
吴诗对她开过一次最大的玩笑:“还好你的玩心真的只是健康积极的玩心,要是用在感情上,你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
黎芙伸了伸懒腰,恰好,刚刚花痴的三个女生和她擦肩而过,她看了一眼,应该是高中生,她们偷偷摸摸的在议论些什么。
又恰好,她全听见了。
“你们看他上次去伯明翰教课的视频了吗?”
“戴眼镜那次?”
“嗯嗯嗯,帅炸了。”
她们怕声音太大被人听见,说一句回一次头。
“直接冲论坛热榜了,而且她们还搞了一个投票。”
“什么投票?”
“最想看他做什么?你们猜第一是什么?”
“是什么?”
女生弯腰很小声的说,“听他□□。”
“!”
这□□又羞耻的四个字,让黎芙都听到耳热,不过在欧美,学生议论老师不是什么罕事儿。她目送走三个学生妹后,吴诗也回来了,看上去心情特别好,挂了手上的电话后,朝她打了个响指。
“走,晚上带你high。”
“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