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材比凯米拉还要火辣的女猎手艾拉占据着有利位置,弓开满月,朝巨人射击。她射出的每一箭都精准地命中巨人关节等要害处,使巨人行动越来越迟缓。
法卡斯和利亚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小,战斗节奏也越来越快。巨人身上横七竖八的全是伤口,攻击和防守都显得力不从心,被击败只是时间问题。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的难以想象,能和巨龙正面硬刚的巨人居然就这样被三个人压制死死的。
虽然这三个家伙的身体素质都远超常人,也足以让人震撼。
狄克思的加入加快了巨人落败的进程,火焰烧灼着巨人的大腿,寒霜喷向巨人的小腿,让巨人体会了一把冰火两重天。
早已伤痕累累的巨人再也坚持不住,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塌,震得狄克思一个踉跄。
法卡斯上前比划了一下,找好角度,一剑划断了巨人的喉管。他的力度把握的极好,巨人的脖子并没有像喷泉一样往外飙血,只在伤口处出现了一条血线。
否则,以巨人的血量,佩拉吉奥斯农场怕是要下一场腥臭的血雨。
这种放血割喉的战术让狄克思想起了哈达瓦,也不知道他现在走到哪了。
艾拉斩下了巨人右脚的大拇指,收进口袋,然后将巨人身上还未折断的钢箭回收。
狄克思忽然又想起巨人的脚趾似乎是一种炼金材料,可惜配方却记不清了。而且今天和巨人近距离接触才发现,这家伙身上真可谓是臭气熏天,脚趾的味道更是难以描述。之前散发着螺蛳粉味道的风暴斗篷靴子,跟巨人的脚趾一比,都算是香的。
狄克思猜测:因为巨人的身材过于高大,溪流对巨人来说,只不过是一处小水洼。若是到白河里洗澡,整个河水都会变得乌黑,所以岗亭上的士兵或者巡逻的卫队一旦看到巨人靠近白河,就会大声示警,引来军队驱赶巨人。久而久之,巨人就养成了不洗澡的习惯。
利亚走向狄克思:“和我们一起战斗吧,这样你就有东西可以吹嘘了,如果你有种的话,就去勇士之家。”
艾拉将收回的钢箭收进箭袋,也说道:“本事不错嘛,够格担任一个称职的盾友。”
“盾友?”
“外地来的?连战友团都没听过?我们是由一群战士组成的组织,都是为荣誉而战的兄弟姐妹。如果报酬可观,我们也会出面解决问题。”
狄克思当然知道战友团和盾友是什么,但他的表现得符合自己刚来天际的人设:“听起来不错,我可以加入你们吗?”
“这我可做不了主,你去勇士之家找克拉科·白鬃。那老头儿看人很准。看着你的眼睛,他就知道你有没有本事……如果你要去找他的话,那祝你好运吧。”艾拉说完,转身离开。
法卡斯背起大剑,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狄克思闻到了一股奇特的味道。嗯,狼狗的味道。
“战友团……我迟早会来的,不过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去龙临堡给领主送信。”狄克思想道。
很快,走过白漫城的马厩,白漫城主体赫然出现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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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埋的线和伏笔全都断了,实在没办法往下写。但每每想起他们的鼓励,内心还是感觉十分温暖。
希望这第三本书,不负你们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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