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于是替我跑腿去了,步履稳健,看起来和他那些嗑豆子睡不醒的同类们完全不同。
指不定是哪家富人流落街头的私生子呢,就等着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里面下来两排保镖齐喊“恭迎少爷归位”,然后就能从这个狗屎地方飞升上几百米高空的顶层套房。
但做梦这种好事都轮不到我头上。
摇摇头,我也从地上爬起来,准备去附近找个公共厕所洗个澡。
。
在哥谭流浪的第一天下午,我捡了个别人不要的烟屁股,窝在便利店门口抽。
刚洗没多久的发尾湿淋淋垂在视野里,令人联想到黑黢黢的面包虫。
早知道下午有雨,我还不如多挤两管洗手液蹲在马路边上洗,也不会被巡逻警卫机赶虱子一样赶出厕所。
烟屁股开始烫手,我没舍得松。残余的尼古丁在肺里生根落户,激起一阵疼痛似的麻痒。
慢半拍的大脑终于开始担心起今后的衣食住行。
我在这座城市待了好几年,但很可惜的是,所有回忆都和哥谭的雨一样阴湿而黯淡。基本每个人都有过那种感觉吧?明明这个星期才刚刚开始,一翻日历却已经是周四了。
哥谭对我来说就是这样的地方。
要不是驾照上有写,我几乎都忘记自己已经过了三十岁生日。
清醒的时间慢得仿佛在看蜗牛爬,唯有酒精才能鞭策它一路向前。而这十几个小时里我滴酒未沾,现在看雨水下落都犹如慢动作。
口渴在喉管里死命抓挠。
我念着自己的名字保持镇定。
当务之急是去找一份工作——这份工作最好昼伏夜出,也不会抓员工在岗位上喝酒,更不会因为员工喝醉翘班而把她开了——参考我之前打过的所有零工。
没等我贫瘠的大脑想出个去处,不远处又响起了熟悉的警报声。抬头一看就知道是街角的古董店被抢劫了,我眼尖地瞄见一抹深蓝色,立刻躲过看热闹的便利店员工藏在货架间。
眼熟的警卫机器人出动速度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哥谭警察,是新任市长刚放的三把火之一。类似的抢劫案现在甚至都不需要出动人力,因此获得了一堆市民的叫好。
估计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缴的税能看得见摸得着。
会为这种发展感到棘手的只有和我一样的社会渣滓,噢,还有流浪汉,因为很容易被当成潜在犯警局一日游。
要不然马龙兄弟也不至于在危房里搭纸房子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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