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真正爱情,”他想,“尽管我从来没有经历过。”
接着,他又想起了自己在波斯时光。那个美丽女鬼——也就是波斯小公主,他并不爱她,甚至不喜欢她,但他喜欢讨她欢心那种感觉,每当她因为他哈哈大笑时,他才感觉到自己是一个真正男人。
为了让小公主露出更多笑靥,他日夜不休地研究出许多残忍、疯狂杀人手法,也是在那时起,他学会了用绳索杀人。他把自己关进斗兽场,与波斯勇士或死刑犯角斗——角斗需要技巧,不能一下子杀掉那些被逼到绝境死刑犯,必须先让自己落入劣势,再毫不留情地绞杀他们2。只有这样,小公主才会露出开心笑容,夸奖他是最会哄她开心好狗。
有那么一段时间,他曾误以为自己爱上了小公主——不然怎么会像头畜生一样,拼命哄她开心呢?看见这堆乐谱后,他才明白,原来真正爱情是这样。他不必把自己置于危险之境,也不必跪在她脚边摇尾乞怜,只需要做自己擅长事情,就能得到爱人珍贵亲吻。
“没想到你会忘了我……”女人——梅格轻声抱怨道,“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忘记我呢。”
听见这话,他有些不知所措。
他会哄女人,并且手段很多,但那些女人都把他当成一条忠诚滑稽狗。狗哄主人很简单,只需要摆出几个可笑姿势,或是冲进猎物堆里,凶残地咬死一头猎物,主人自然会哈哈大笑。
他不会哄是情人。
听见梅格轻柔抱怨,他整个人都僵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用旁遮普绳套捉一个人给她玩?
他闭了闭眼,把这个想法诚实地说了出来。她却微微笑起来,像妻子取笑笨蛋丈夫那样笑了起来,靠在他身上:“傻瓜,又哄我开心。”他没有哄她开心,他是真想抓一个人供她取乐。
他没有蠢到把这话说出来。他已经意识到这具身体——或者说,未来他对梅格隐瞒了自己血腥过去,没有告诉这个可怜女人,他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罪人,也没有告诉她,他曾经靠杀人取乐,把绳索套在那些死刑犯脖子上,拽着他们绕场一圈。
他是那么卑劣、无耻、冷漠粗暴。梅格要是知道了真相,会不会头也不回地离开他和这具身体?
就在他沉浸在悲观幻想时,梅格忽然躺在了他腿上。
也许这具身体已经碰过她很多次,但这却是他第一次碰她——并且,也是他第一次碰女人。他头脑一片空白,心跳与脉搏突破了极限,浑身上下散发出滚烫热气——这就是女人吗?
她那么轻,云朵似,软绵绵地倒在他腿上,他几乎感受不到她重量。她皮肤是那么薄,那么细致,似乎只要他用牙齿轻轻一咬,就能吮吸到她红宝石一样鲜血。午餐过后,他亲眼看见她用手帕擦掉了嘴上唇膏,因此,她嘴唇显出了原本粉红色,一种纯真、未经污染粉红色。他喜欢这种粉红色,但他有什么资格说喜欢?
他们才接触半天,不到六小时,他就像条缺爱狗一样,迅速对她产生了好感,恨不得马上对她摇尾乞怜。真可怜。他深吸一口气,竭力想找出她五官上缺点,好让自己对她失去兴趣。
很快,他察觉到她唇有些干裂。她忘了喝水。他要不要下楼给她倒一杯呢?
他一动不动地盯着她干裂唇看了一会儿,忽然发现,比起喂她喝水,他更想俯身吻上去。这女人魔力吓到了他。为了避免这种令人憎恶思想席卷头脑,他移开了目光。他又察觉到她耳朵前面,有一粒突起小痣。除了小痣,她脸颊上还有几颗浅色雀斑。这些小瑕疵让他兴奋——她并不是完美无瑕漂亮女人。
但他还是推开了她,离她远了一些。他不想让她以为自己是一个急色男人。
梅格困惑地看向他。
就在这时,他发现自己手上,居然留下了她身体芬芳——女人芬芳。他攥紧拳头,控制了很久,才没有傻瓜似去嗅闻手上香气。
“在我想起一切之前,”他说,“我认为你最好不要接近我。”
“为什么?”她天真地问道。
他攥紧两只拳头,冷冷地暗示她:“我从来没有碰过女人。”意思是,他自制力很差。要是她再靠近他,他会像头从未饮血野兽一样,凶狠无比地把她撕碎。
她却一点不畏惧他暗示,还恬不知耻地说道:“可是,我们已经同床共枕过很多次了。最近天气这么冷,你不会要跟我分床睡吧?”
话音落下,她微笑着朝他走来,似乎想要拥抱他或亲吻他。
他后退一步,终于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