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节省空间,陶碗不算大,吃完再盛。
然后他们打开兽皮囊袋,从里面拿出——烙饼!
林琅、厉弦一下子睁大了眼睛——他们没看错吧?这就是烙饼!
也就是说,他们这里有小麦!
林琅心下大喜,光是这,就不枉来这一趟了啊。
还有这鹿群,何其温顺,显然是被驯服驯养了很长的年月了,带上一二十头回去繁殖也是个很不错的主意啊!
角三、角四分给两人一人一个烙饼,笑眯眯说道:“这是我们的食物,别看硬邦邦的一点儿也不起眼,掰碎了泡在热汤里,很快就软了,吃起来又香又软,最重要的是吃了它不容易饿。”
林琅、厉弦道谢,学着他们的样子将烙饼掰碎了扔进汤碗里。
滚热的羊肉汤很快就将烙饼泡软了,用筷子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吸满了汤汁的烙饼香软可口,麦香的味道十分浓郁。
是小麦没错了!
“这个饼真好吃啊!我们那里没有这个东西,真是太美味了,这是什么做的?”
林琅夸赞不已,假装好奇问道。
听她夸食物好吃,鹿角部的人都很高兴,笑呵呵争先恐后的向她介绍。
果然,他们的部落里便栽种有小麦,但是产量似乎并不高,他们说起小麦来还是非常珍惜的。
林琅心说这都不是问题啊!只要有,别的都好说!
她亲自动手,选育培育几番,不愁选不出丰产的种子。神农氏血脉的传承,总归是有点儿用处的。
时间紧凑,大家不耽搁,吃了午饭后便分了两拨,一拨拔营,一拨去赶鹿群。
林琅、厉弦主动要求帮忙赶鹿群。
顺便也想见识见识、学习学习。
这一头成年鹿至少有四五百斤,长着珊瑚似的开衩鹿角,健壮入山,上千头成群可想而知这场面有多壮观,想要令它们听从命令行进,可不是容易的事儿!
十几人精准的在庞大的鹿群中锁定了头鹿,便有一人用掺了糖、少许水调和的面团子在在拥挤的鹿群中一路灵活穿越,他嘴里吆喝着有节奏的大概鹿群都听得懂意思的号子,所过之处鹿群并不惊慌,甚至有的还会主动给他让路。
他顺利的来到头鹿身边,一手安抚一手摊开手掌喂食,顺毛顺得头鹿高兴起来,一边不动声色的引导着头鹿朝某个方向前进,渐渐的走到鹿群的最前方。
其他人开始散开,从各个方向将鹿群朝头鹿前进的方向驱赶。
他们都佩戴有特制的哨子,特制的哨声,配合着鞭子驱赶的动作,鹿群便如万水归宗般,很快便跟上了头鹿,温顺规矩的赶起路来。
当整个鹿群开始有节奏的规矩赶路时,只要不受惊、只要头鹿不突然发疯,基本上便不会有什么意外了。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他们将扎营的器具捆绑在几头驴子身上,有专人照看,跟在队伍后方,踏上了归家之路。
这上千头鹿的鹿群是他们部落经济来源的重要支柱,因为鹿群进食量很大,所以他们需要经常变换放牧的地方。下一次再来雪山脚下这片地儿,应当-->>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