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思微一出办公大楼,门口就停着一辆黑色轿车,等着他上车。
他毫不意外,和阿岚先后进了车里。
司机是陌生的面貌,但是气度沉稳,一看就是狗随主人。
那个姓陆的老头,就喜欢这种调调的走狗,一派出去就能给自己充门面,显得自己倍儿高大上。
车子启动后,就把他们拉到了郊外一个独立的围墙院子里,一进去,正有一辆私人直升机停泊在空无一物的院子空地中间,等着他的到来。
陆思微虽然早已预料到陆家咀的安排速度,但是此时此刻还是不免感到一丝惊诧。
陆家的居住地距离这里有400公里,然而隔着那么远,陆家咀还是能够在十分钟内将接他回来的流程安排得如此迅速而妥当。
他不得不承认,比起陆家咀来,他还是个差得远的愣头青。
不过,那个姓陆的比自己还多了几十年的阅历,这也没什么可佩服的。
假以时日,自己也能做得到。
一个小时后,陆思微重新站在了陆家那栋看似远在深山,实际却有着十分钟就能抵达市区的地下通道捷径的不起眼小楼前,瞧着稍显古板朴素的装修,破旧斑驳的墙面上爬满了爬山虎,整栋占地不大的四层小楼,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收入还算富足的农民的自建楼。
和陆家咀的身份地位十分不符,却和他的行事风格十分契合。
陆思微一瞧见这多年未见,但一见就有熟悉味道扑面而
来的小楼,不由自主地皱起眉头,心底涌现出一股厌恶。
他自打十六岁跳级完成大学学业,拿到证书后,就迫不及待地离开了这里。
之后,再也没回来过一次。
虽然仍旧表面上对陆家咀是毕恭毕敬,唯唯诺诺,言听计从。
但是,他在新城市生活的时候,一点也没听陆家咀的命令。
他的住所在保持外观低调的情况下,内里是极尽奢华,而且怎么费钱怎么来,什么花里胡哨的都往居住所里塞。
仿佛要把在这栋小楼里受到的压抑感全都在自己的居所里完全释放干净。
现在重新回来面对这栋令人感到窒息的“农民自建楼”,陆思微是百般不情愿。
不过,这也是最后一次了。
以后再也不用和这里扯上关系。
想到这儿,陆思微又重新变得愉悦起来。
“阿岚。”
在抬步之前,陆思微突然停了脚步,喊了身后默默跟着他的阿岚一声。
“在。”
阿岚听他呼喊自己,下意识地用了尊敬又简洁的语气,去回应他。
回应过后,阿岚才反应过来:这是习惯成自然了。
陆思微喜欢不啰嗦、聪明且忠心耿耿的人,所以他也一直扮演着这样的角色,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举动,都是按着陆思微的喜好来的。
从陆思微离开陆家不久,他就一直跟在陆思微身边。
这几年日夜相伴所累积的习惯,让他在刚才那一瞬间,不由自主地用陆思微喜欢的口吻,去回
应他的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