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问道:“怎么回事?谁在跳舞。”
身边人回答:“bboy杜烨。”
导演眼睛一亮,对身边人交代道:“安排两个人过去拍几个镜头,不采访,今盯死杜烨!”
杜烨【s2000】做完,奈伊笛声音消失。
于是推动到最高『潮』音乐,又缓缓地回落下来,让关注到这一个变化裁判和观众啧啧称奇。
也太强吧?
是怎么做到?
是计算?
还是巧合?
从感『性』上考虑,们更愿意相信这是巧合,否则杜烨得强到什么程度啊?还是人吗?
但理智告诉们,这就是真。
都是杜烨力。
杜烨卡点超强。
是一个用大地板也可以跳舞bboy。
而且对这个音乐很熟悉不是吗?
既然可以提前两秒停下来等音乐,为什么就不更早用这个音乐构思过舞蹈,所以才够那么精准地把握音乐节奏,在奈伊笛出现推高『潮』候,做出让人热血沸腾技巧动作。又在奈伊笛消失候,结束自己大地板动作呢?
不管怎么说。
杜烨这个舞很厉害。
简直要超神。
而且就算剩余间,杜烨也踩着节拍,在乌德琴伴奏下跳出一段格外契合音乐舞蹈。
跳是中东国男士“手杖舞”。
上半身动作弧度不大,身体维持在一个着优质教养绅士姿态,注视着裁判方,下巴扬起矜贵线条,微笑着,头随着节拍缓缓地点头。
偶尔肩膀也会提一下
。
与此同,大量地运用【滑步】技巧,保持身体稳定。
非得形容杜烨这一刻在舞台上形象,该说是一名穿着白『色』中东长袍王子,手里拿着手杖,脚下踩着电动滑轮车,在检阅士兵,巡视国土,对国民微笑示意。
古典与现代结合,并不显得突兀。
事上,现代中东国那土豪们,过就是这种生活。
在外人眼里,们极富魅力,而且神秘,就像住在金砖堆砌华丽宫殿里。
可际上们也紧跟『潮』流,热爱生活,是活生生人,
杜烨在这首音乐里,跳出印象里中东王子。
“帅啊!”
“继续啊!”
“啊啊啊啊!”
从刚刚起,尖叫声就一直没消失。
杜烨跳完最后一小段,最后缓缓站定,将握着手杖那只手放在胸口,对着查理优雅地鞠一个躬。
最后手杖一甩,施施然地离开赛圈,回到自己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