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蕾的时尚嗅觉成熟得晚,也不大在意穿着,冷千山说她土,她才知道自己土,当年《对不起,我爱你》里林秀晶的红蓝菱格毛衣红遍大江南北,她留意街上的潮流趋势,才发现自己还穿着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款式,混在人群中像个异类。
但她的衣服数来数去也就那么几件,因为没得选,所以就算不喜欢也得穿。在她能够自立之前,很多东西都没得选。而时过境迁后,她才逐渐明白,那些曾经觉得一文不值的,亦是命运给她的馈赠。
提到丁瑞兰,两人心里都堵了一个硬块,丛蕾酸楚地说:“等这段时间忙完,我们去看看奶奶吧。”
“好。”冷千山道,“她知道我找到了你,肯定很欣慰。”
丁瑞兰疼丛蕾,可碍于丛丰的缘故,手不便伸得太长、管得太宽,一直盼着她能进自家的户口,和她成为名正言顺的一家人,其中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她变成自己的孙媳妇,这个愿望终于有了实现的可能,若丁瑞兰泉下有知,肯定也会含笑而眠。
丛蕾怅惘不已,缓了一会儿,继续翻箱子里的东西,好些琐碎的小物件她自己都忘了,冷千山却还留着,她的生日贺卡、作文本、胡乱的涂鸦……每一样都很寻常,像是他随手收集的,又无处不是她的印记。
丛蕾甚至找到了初中时的校服,这件被同学们嫌弃的丑衣服,是她一年四季的遮羞布。后背有一块颜色格外突兀,有人曾在那里写下“母大虫”三个字,被丛蕾连夜漂白了。昔日紧绷绷的校服,如今宽松得能装下两个她,那个含胸驼背、黯淡无光的自己依稀与镜子里高挑纤瘦的女孩相重合,显得面貌模糊。
她感到一阵恍惚:“你什么时候拿走的?”
“忘了,反正是趁你不在的时候。”
这些东西沾了她的气味,冷千山失眠难捱时,总会打开这个大箱子,熟悉的味道犹如一针镇定剂,给他一种她还在身边的幻觉,是他缓解焦躁的良方。
冷千山伸长双腿,仰首靠在床沿,扯了件丛蕾的衣服蒙住脸:“人的脑容量就这么多,新的日子迟早会把旧的日子挤出去,记忆能骗人,但物体不会……我劝过自己要向前看,找个女朋友对我来说也不是件难事,不过每次打开箱子,看到你落了这么多东西在我这里,就好像欠了你什么似的。”他顿了顿,“我经常想,万一你哪天回来要,我给不出来,该怎么办。”
丛蕾跨身坐在他腿上,手一点点拉下衣服,他的眉眼如天上皎星,含着闪闪微光。
他们无声地对视了片刻,冷千山笑道:“别这么同情地看着我。”
“要是我一直不来要呢?”丛蕾把下巴搁在他的肩窝。
“你这不是来了。”他轻描淡写地说。
若是别人这般收集她用过的东西,丛蕾大概会毛骨悚然,但做这事的人是冷千山,她无论如何也怕不起来。丛蕾一度以为冷千山对她的感情是种偏执,然而时至今日看见他珍藏的那堆“宝物”,她才意识到,这何止是偏执,他根本爱她爱到近乎病态。
面对如此情形,她先前怀揣的质疑突然变得万分可笑,是她一叶障目,枉寻烦恼,只因他爱的方式不符合她的要求,就将他全盘否定,连她最丑的模样冷千山都稀如珍宝,又怎么会嫌弃自己?
丛蕾歉疚地道:“我在酒店时不该那么凶你。”
她说,和他在一起很煎熬,一定伤透了他的心。
“不,你说得没错,我这个人本来就有很多缺点。”冷千山紧了紧她,反省道,“如果今天我们位置调换,你周围的人只会捧着你,顺着你,说你好话,你做任何事别人都觉得是对的,你也不会去考虑其他人的感受,认为自己的行为有问题。”
冷千山唯我独尊惯了,这辈子压得住他的只有奶奶和冷世辉,奶奶走了,冷世辉也全权放了手,工作场合不谈,私下里能指责他的人少之又少,在遇见丛蕾之前,他已经很久没让人指着鼻子骂过。
“我不是说要你理解我,丛蕾,你如果生我的气,要打要杀都可以,但别再动不动就说分手,我真受不了这个,”冷千山微带局促,“你给我一点时间,我慢慢改。”
“可我又不想强迫你为了我改变。”丛蕾矛盾地说,“要是改了,你还是冷千山吗。”
冷千山能够吸引大批拥趸的关键,缘于他那股与世独立的反叛气质,他历来不守规矩,不敬权威,平庸放在他身上是有罪的,这些日子丛蕾也想通了,其实她并非不能妥协,她懂得他,与其拴上链子,让一头桀骜的狮子成为一只乖驯的狗,她更希望他能恣意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