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半,丁厌解锁公寓的门,回到自己久违的小家;今天行程虽满,他却丝毫未感到困倦,进门就先去浴室洗澡,他喜欢在身体最轻盈放松的状态下试换女装,更有仪式感。
但他洗完澡出来,楚瀛人却不见了。他发消息问:你去哪里了0。0
他只是单纯地询问对方的去向,没有别的心思,也希望楚瀛不要把这当作某种暗示。
楚瀛:我在这边,你弄好了过来。
:过来干嘛……
丁厌的眼前闪过上千帧少儿不宜的画面,他千真万确还没准备好和男人那个什么。
楚瀛:你不饿吗?我做了点吃的。
:哦!我换好衣服就来!
嗐!原来是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也不一定吧。丁厌的脑回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楚瀛那一肚子心眼儿,还是小心为上。至少要立场坚定地申明自己绝不可能陪他玩什么稀奇古怪的play……
如果能只停留在亲一亲的阶段就好了,只亲的话,他还是能学着慢慢接受的。
***
宵夜是加餐,适量就好。楚瀛从冰箱拿出一块金枪鱼排,解冻、腌制、调汁、配菜,总共花了将近40分钟。
丁厌给他发微信时,他正好在切番茄。
当他在锅底淋上橄榄油,将腌好的鱼排送入升温的锅中,适逢门铃响了。
楚瀛不慌不忙地走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位身量细瘦的高个子女孩,她穿了一条裙摆有蓬度的小黑裙,光裸双腿玉白无瑕,脚上的高跟鞋后跟缀着红的绿的娇俏绒球;她是黑色长发,戴了一支十分卡通的麋鹿角发箍,发丝间晃荡着雪白的兔毛耳坠。
没有化妆,只浅浅地涂了一层山莓色唇釉。
丁厌的瞳色深,一双眼睛亮而有神,侧肩从他的身体与门的夹缝间溜进他的房子,嗅了嗅空气,说:“好香啊,你在做什么?”
鱼排浸润着热油,发出滋滋的声响和美妙的肉香,在焦黄的肉质表面撒上胡椒、盐、香料,再等待几分钟,由银亮的铲子铲起,盛进洁白的圆盘。
红艳艳的多汁番茄也用余温煎过,熟烂地摆在盘边,饮料是两杯柠檬汁;富有营养而清淡的一餐就做好了,主菜与餐巾、刀叉、玻璃杯一同摆放到桌上。
丁厌望向他的眼神,难得带有几许崇拜,“你是会做饭的。”
楚瀛:“你不会做饭?”
丁厌拿起餐刀切下一块鱼肉,小口品尝,然后喝了点果汁道:“我不会做,我太笨了。”
“这和聪明笨有什么关系?熟能生巧而已。”楚瀛习惯先吃配菜。
“不,做饭多少还是需要天赋的。”丁厌说,“我记性不好,火候和口味都没法掌握,还时常分心把锅底烧糊,就是性格不合适……”
“但你都能学会开车,学做饭又有什么难的?”楚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