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乡是北方三线城市,念书在南方二线城市,虽不高大上是但好歹吃穿不曾亏待,普通大型超市我都去过。那年山姆会员店全国不到15家,不了解怪不得我,但我还是在那刻产生了切实的生活品质差距感。
韩彻将挑好的牛排放进购物车,瞥了我一眼:“没来过?”
我没说话,觉得他可能会嘲笑我,不曾想他拉着我把这巨大的超市兜了一圈,塞了两购物车的东西。刚进超市的时候,我想这单我买了,毕竟借住人家两天,等第二辆购物车开始塞东西,我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
自尊这个东西在钱面前屁都不是。
韩彻这个人就是这么无常,你感动他给你明算账,你得意他给你泼冷水,你局促他又马上给你安全感,我只能尽量保持稳定心态。
但确实如他所说,我和他在一块儿是真的很开心。
回家路上,他一到红灯便拿起手机回消息,如此两三回后我冷嘲热讽道:“哪个妹妹啊,这次感觉魅力很大,回复很积极啊。”
他不以为耻:“你也知道,我们变|态就这么点爱好。”
“你和我聊天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吗?”
“什么?”
“开车也在回消息?”
他转头挑眉,“你觉得呢?”
瞧,我肯定自作多情了,“知道了知道了。”我眉心不爽地鼓起小山丘,这个臭渣男。
“不记得有没有开车回复,但好几次下班等红灯想起和你的对话,我笑得停不下来。”
好吧消气。我就知道,这个人看上的是我的幽默!
到家刚把东西安置好,韩彻便开始躁动,两指捏着手机中点飞快转动:“走走走,我们出去嗨!”
“不在家吃吗?”买了不少保鲜包装的食材,这放不了几天啊。瞧我这咸吃萝卜淡操心的。
“明天再说。”他一把揽住我,凑近我的脸蛋说:“我朋友家司令去旅游了,走!我们去泡吧。”
去酒吧当然要化妆,我绷着眼皮描眼线,韩彻目不转睛地观察我,搞得我手抖得不行,差点化成波浪线,手肘推他:“干嘛!”
“看女人化妆还挺有意思的。”他越凑越近,我歪着头避开他的脸,对着镜子上口红,刚触上唇边被他抢过去,听他自言自语:“这个是有机的吗?”
“不是。”
“别涂了。”他拧着眉头冲我摇头,“不好吃。”
“”我从化妆包里捞出另一支蓝调正红,冲他扬了扬,“好看就行了!”
去酒吧不涂口红是要我装鬼吗?
我出发前只当这两天陪他嗨,毕竟吃人嘴短,住人腿软,没想到接下一周我们几乎天天去酒吧嗨。
我只带了双运动鞋和两件通勤毛衣,央求他必须带我去趟商场,不然我没脸进酒吧。
他倒是穿了件绣金边的黑衬衫,人模狗样分分钟就能去走红毯,老娘就算站在旁边不像女朋友也不能像推销酒的。
他本来不肯,直到看到我那点家当才翻了个白眼让我抓紧时间。
我怕他变卦,拉着他一路在地下车库狂奔,熟门熟路走到凯迪拉克旁催他快开锁。
这会他又不急了,站在一旁泊着的黑色跑车后面欣赏起来,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朝我抛了个眼神,“觉得这车怎么样?”
我不屑一顾:“轻浮。”
我刚说一完,那车像受到感应一样,扁窄的小屁股在我眼前亮起灯来。
“走!我们今天开这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