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正年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衣衫褴褛的乞丐。
看了好半天,也没有认出来对方到底是谁。
只是下意识的往后仰了仰。
风民城身上的臭味儿着实醍醐灌顶,让他有些撑不住。
“是兄弟我啊!我是风民城,从前我们二人在凤阳县里一起喝酒,你忘了么?”
风民城终于喊出来了兄弟两个字,只不过非常的隐晦,对所有的男性都可以用这个称呼。
即使如此,他心里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风家如今没落了,但风南书毕竟还是风南书,他曾经是太傅大人,家里肯定有很多的资产。
甚至风民城觉得风南书如此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遮盖自己奢侈的事实。
“风民城,是你!”
风正年一下子就想起来了自己被敲断腿的过往。
如果不是他命硬,得罪了太子殿下,一定会死的,不管他爹是谁,都比不过太子的爹是当今圣上。
风正年下意识的攥紧了拳头,还看了一眼周围。
如果不是风民城领着他和儿子,他和儿子也不会恰好对上风民城的死对头加兄弟风民生。
因为有他们的煽风点火,所以自己才得罪了太子殿下。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风民生的闺女,是未来的太子妃,还被封为了锦绣郡主。
早知如此,当初他真的不应该出现在凤阳县的。
如今好了,儿子不但不能娶王家惟一的大小姐,甚至连从前的荣耀都不再了。
也幸好,风南书桃李满天下,也不至于落魄到和普通百姓一样的待遇。
“没想到贵人还记得我!”
风民城被幸福冲昏了头脑,差点在大庭广众之下就把两人身上流着相同血液的事情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