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时,叶云帆是被电话铃声叫醒的。
窗帘都拉得很严实,房间里很暗。
湿软的触手从被褥中滑出来,钻入地上堆叠的衣物中,从黑色裙摆内侧的小包里面翻出一个正在响动的手机。
粉色的触手圈着手机送到叶云帆耳边,他闭着眼下意识接通:
“喂?”
对面沉默了几秒,接着一道陌生的女声传了过来。
“原野呢?”
原野
叶云帆瞬间就清醒了。
他睁开眼一看,发现自己拿的竟然是原野的手机。由于他们俩的手机品牌是一样的,又都是用的原始铃声,所以叶云帆以为是自己的手机响了。
但接错电话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现在正躺在原野的床上,甚至怀里
下一秒,怀里的被子就忽然鼓起,黑发凌乱的少年从里面冒出,也不接过手机,就偏头贴过去,很自然地就着叶云帆的手回应道:
“什么事?”
他的嗓子有些哑,又带着很明显的鼻音。
叶云帆浑身僵硬,目光下移,落在少年颈侧斑驳的印记上,其实都已经很淡了,如果不是这样近的距离很难看见。触目的瞬间,昨晚的回忆便倏然回笼。
他和刚见两次面的一个年轻大学生弟弟睡了。
大二满打满算才二十岁。
而且对方还是醉酒神智不清的情况下。
叶云帆甚至觉得自己身上贴了“禽兽”两个字的标签。
与此同时,无数亲昵缠绵的画面不断闪回,大脑的温度也跟着飞速升高,他的喉结无意识地滑动了几下。
原来他喜欢男人
也不太对,毕竟之前也被学弟追过,但当时叶云帆只觉得尴尬,还有点不适。
但原野不一样。
叶云帆也说不出为什么,就觉得这个人不一样。原本他一直是个婚恋观念比较传统保守的人,以前对恋爱的想象更多是手牵手在夕阳下漫步,哪能想到自己跟喜欢的人第二次见面就直接一步到位。
但都这样了,总该负责的
就在叶云帆思考着负责的具体事项的时候,他的注意力忽然抽离,转而落到了原野和电话那头的对话上。由于他们的距离实在太近,叶云帆还帮原野拿着手机,所以即便不想听,敏锐的听力也让他听得实在清楚。
对面那人问:
“上次在你那住了一晚,衣服好像忘拿走了。”
住了一晚?
原野经常带人回家睡吗?
很有可能,毕竟他和对方刚见过两次就跟着对方回家了。
这样一想,叶云帆刚才无意识上扬的唇角顿时平了。
“我今天没空,你自己来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