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标百尺雪中见,长啸一声风里闻。
即为尘外孤标,自当瑰意琦行,超然独处。又为何要深陷世俗,沾的满身尘埃?
衣发飞舞间,任平生刀指一挥,千万把瑰丽刀锋溪流般汇聚成一线,源源不断的向天涯沦落人激射而去。
一刀接一刀,一片连一片,密密麻麻,形同蝗虫飞至。
三万里虽有夸大之嫌,可席卷方圆三百丈却是铁打的事实。
三百丈之内风雨成刀,气流成刀,河水成刀。最边缘的那些剑气也化作了刀。
天涯沦落人目光一聚,瞳孔一缩,犹如一位老人将火堆一拢,神乎其神的眼剑以超迅雷之势发出。
刀如闪电、剑似流星;互相一交,霎时在雨幕中迸射出红白两种颜色。
红是绯红的红,白是雪白的白。
前者瑰丽而又好看,后者单一而又纯粹。
好看的东西不一定好用,纯粹的东西一定代表着一种极致。
只不过任平生的“意”刀,却是一个例外。任平生的“意”刀不但好看,还极其好用。
只因任平生的一身气机,虽和天涯沦落人相差不远,但终究还是差了。气机相差一分,根基便相差两分。在加上任平生本就有伤在身,从一开始就注定不是天涯沦落人的对手了。
只因任平生的“意”刀,是由他的心念和意念所发,也是由他的心念和意念所控。只要任平生的人不死,他的心念和意念就不会灭。只要任平生的心念和意念不灭,他发出来的刀就不会散。
不会散的刀,当然不会轻易罢休。只要不罢休,被缠上的人就只能不死不休。
不死不休的刀,是什么样子?
不死不休的刀就是天涯沦落人现在面对的样子。
天涯沦落人发出的眼剑,能够轻而易举的抵挡住那些不死不休的刀,也能势如破竹的将其击退,可天涯沦落人却无法阻断任平生的心念和意念。
任平生很清楚自己和天涯沦落人的差距。现在的他,别说是要接住天涯沦落人发出的那些眼剑,只怕是接住其中几剑都得付出血的代价。
他不是由一帘春梦楼那位妇人所生的小色女,他没有异于常人的命格。他不能让天涯沦落人的眼剑近身。
不让天涯沦落人的眼剑近身,最好的办法就是乘其被“意”刀所阻时,先欺天涯沦落人的身。
所以,任平生的“意”刀一呈颓势,心念立即就变了。
被击溃的刀锋,不在回流至原来的招式中继续迎击眼剑,而是避开天涯沦落人的眼剑,从剑气最为薄弱之处逆势而上,直取天涯沦落人本人。
逆势而上的刀锋,形同脱缰野马,竟比迎击天涯沦落人眼剑的刀锋更急、更快、更为凌厉。
白门楼上,曹孟德缚吕奉先,不得不紧。
洛阳城外,任平生欺天涯沦落人,不得不急。
这是任平生唯一的应战之法,又怎能不争分夺秒,全力施为?
饶是那些刀都没有生命,都不知死为何物,才能做到这般一往无前。
饶是那些刀都是由意念所发,才不至于在中途被剑气所折。
天涯沦落人这一次发出的眼剑,与向小色女发出的眼剑大不相同。
向小色女发出的眼剑,最多也只用了三四分的实力,现在的天涯沦落人急欲回船,发出的眼剑已用了六七分的实力。
天涯沦落人大可全力施为,但却没有这么做。
天涯沦落人只想击溃任平生,脱身而去,并不想伤及任平生的性命。
天涯沦落人自信六七分的实力已足够将任平生一招击溃。先前击退任平生,天涯沦落人也只用了六七分的实力。
事实正如天涯沦落人所料。可天涯沦落人忽略了任平生的“意”刀竟是击不散、斩不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