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说过哪支军队,是鸣锣出征的。
白马寨自己执行了这个仪式,出发了。
那大锣的声音不如战鼓令人激动,在黄
昏中敲响,更有一种渗人的喑哑悲壮。
队伍下了白马山。
老百姓们送来鸡蛋、腊肉、竹筒饭。
队伍就在山下饱餐。
然后一路离开松涂县境内,向南而行。
有人从县里追出来,紧赶慢赶,终于在队伍渡江前赶了上来。
宁馥看着这个留小胡子的男人,温和笑道:“孙先生不必再送了。军费也不必送。”
孙尚谦气喘嘘嘘,依旧是一双不讨人喜欢的老鼠眼,转来转去,却最终迎上了宁馥的目光。
他有些尴尬地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来,递给宁馥。
“我和你们一起走……行不?”
是他自己写的的生死状。
孙先生自诩文化人,字写得也齐整,只是落款处又改回了他那个土了吧唧的本名,“孙上签”。
战事吃紧,松涂县告危,相好的收拾细软,说要和他往内陆跑。
他听说白马寨下山了。
鬼使神差地,他不想走了。
这一辈子浑浑噩噩怂着过来,他突然想干一件男人该干的事。
宁馥盯着他看了几眼,收起那张纸。
“那就跟上吧。”
孙上签并入队尾。
队伍过江。
怒江的波涛汹涌拍击着江岸,而他们通过的吊桥,就是这天堑之前,唯一的退路。
华轩拔刀而出,斩断了吊桥的绳索。
那吊桥摔入江中,瞬间便被江水吞没,隔着重重雾气,不见踪影。
只有江水怒号,隔空传来隆隆炮响。
宁馥向众人道:“走吧。”
***
将来,这个民族或许还会忘记战争
的痛苦,或许依然会有人为了私利背弃国家,为了偷生叛离人民。
但这从来不是一个容易认输的民族。
因为这个民族,总还是有一批人,在穷的时候不抛弃她,在弱的时候不鄙视她。
为她一掷生死,为她浴血拼杀。
为她知不可为而为,为她虽千万人而往。
哪怕这些人,曾经受尽这时代的折磨,命运的捉弄,哪怕他们抱怨过世道不公,痛恨这命如草芥。
却还是为了这个民族,为了眼下,正在受苦的,糟糕的国家,抛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前途,抛弃了他们好不容易偷来的一片安宁,毅然决然地——
将自己碾碎在历史的车轮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