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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给父母的一封信(第1页)

墓园,一对夫妻站在坟前,暮秋的雨打在石面上,泛开水晶色的涟漪。

妻子泣不成声,两眼肿得像核桃。丈夫低声安慰,搂着她的肩往回走。啪!一只白白的物事掉下来。

那是只兔子布偶,看得出有些年头了,纯手工羊毛陈旧发黄,却保养得很好,有多处修补的痕迹,穿着天蓝色的围兜,上面用银线绣着一行英文,和对应的中文:爸妈收,宁星寄。

“……!”妻子倒抽一口凉气。丈夫用颤抖的手拾起。

下方更小的字标注了地址,和四个字:信件内启。

做父亲的毫不犹豫地打开,这一刻,他完全没想到这是不是个恶作剧,只有激动难忍的心情。

里面用牢固的牛皮纸包着一团雪白的绢布,抽出抖开,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淡绿墨水书写的中英文长信:

嗨:

老爸,老妈,好久不见。我不知道你们那儿过了多久,但我这儿可真够久的。

我也不知道这封信能不能送到你们手中,我祈祷了一切我能祈祷的,上帝,梅林,佛祖,耶稣基督,还有龙……哈哈哈。

首先,我穿了。不是穿到美女如云的瑶池仙境,而是一家三口的西方神界——开玩笑,是1932年的伦敦,还是一本书里的伦敦!当初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知道了,那理由可真够无力的,待会儿讲。

那本书的书名叫《哈利·波特》。

做母亲的差点晕过去,连连拉扯老公的袖子:“远!远!”宁远沉着地拍拍她,示意她继续看下去。

切,老妈肯定记得,就是她推荐给我看的。我是看到哈利那没用的小子在墓地被一群从voldeort的魔杖里冒出的幽灵保护就没兴趣看下去了——没见过这么废的勇者,这么蠢的魔王。可是为什么我就穿到魔王身边去了呢?

这次宁远都有两眼一黑的感觉。

他还是那么蠢,事实是我没见过比他更蠢的人了。相遇那年,他五岁,我也五岁。

我不想谈书里怎样,他们已经是我的亲人,朋友,同学,老师……没有女朋友,因为很遗憾的,你们的儿子和魔王成一对了。

“他怎么找voldeort啊!”做母亲的不甘

心地叫起来,“应该爱上教授!西弗勒斯多么深情啊!”

……重点不在这里吧。宁远无言以对地瞥了眼妻子:无论是斯内普还是voldeort,他们都·是·男·的。

不过只要他的儿子活着,好好地活着,变成同性恋他也认了。

古人用撞墙表达愤懑,但我并不想撞墙,这件事是你情我愿。他是我爱的人,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他是个笨蛋,骗他扎小草人,他兴奋得把手指敲破;觉得梦遗丢脸,就把自己弄成了阳痿。大得没命,一点大就想征服世界,过荣华富贵的生活。这也正常,孤儿院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呃,也没那么糟啦,有衣穿,有饭吃,有破毯子盖,就该感谢上苍了。

总之,他现在是darklord,深夜城总督,很好的王。我的职业是炼金术师,英格兰银行的户头很多哦,都是我努力积攒的功劳~~

我想跟你们说说我的成长经历,可是太多了,一言难尽。我掉到这个世界是被人拉过去的,一个麻瓜女人,她的本名叫拉米亚·布鲁姆,犹太人,亲人被纳粹杀了,二战的原因和巫师有关,她就想颠覆巫师界。但是她的行为违反了时空法则,产生了逆反力,只要在那个界点附近,谁都有可能中奖,我也是碰巧,不算冤枉。

我很想你们。刚刚来这里到十六岁之间,我因为灵魂损伤不记得以前的事,心里也很难受。当我想起来时,我实在舍不下volde。他就在雨里,来找我。我想我的身体可能死了(我用的是别人的身体),那些穿越点又随时在变,找不找得到是未知数,但这到底是借口,我对不起你们。

男子汉总要独立,我计划一毕业就搬出去,房子都和死党看好了,你们就当我在外面住吧,在国外,回不来……

说了一大堆,还是对不起。我从不想过洋水喝咸水,老子就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将来找好工作孝敬你们。所以我想,我会试着回来。本来不想说的,没成功的话很气馁,但是我有无限的时间(那笨蛋想永生想疯了,连带我也死不了),我有很多失败的机会,也可以抱着成功的希望。

我想和你们说volde的事,他的好,他的漂亮(真是美得不得了),不过还是保持神秘感吧。

我若回来,一定带着他一块儿回来。

希望信送到你们手中,我祈祷一切我能祈祷的,不管是耶稣基督,上帝,梅林,佛祖,龙。

爸爸,妈妈,祝你们幸福,哪怕你们的感情曾经好得让我肉麻。

ps:老爸再振雄风,让老妈生一个吧。

“这臭小子!”宁远将信揉成一团,又依依不舍地展开,连看了好几遍,和妻子哭红的眼睛相对,狂喜、欣慰、酸涩、期盼、忧伤、挂念……复杂的心绪搅成乱麻。

他们都不怀疑这封信的真实性,这样的口气,字里行间透出的亲切,确实是他们的儿子无疑。

“小星什么时候回来啊?”做母亲的抽抽鼻子。做父亲的轻轻抱了她一下:“会回来的,我们一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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