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卿梧挽留道:“一起吃饭吧。”
“不了不了,我吃过了。”叶则说着就想走。
堂溪涧起身想要送他,却被叶则按下,“好好养伤。”
说着还轻轻拍了拍他的脸,用口型比了个,“自信。”
然后就溜了。
祝卿梧把叶则送上电梯,回来时就见堂溪涧怀里揣着什么东西一瘸一拐地向侧卧走去。
祝卿梧不知道他藏了什么,但也没多问,只是一边提着东西向厨房走去,一边说道:“洗手过来吃饭,我买了炸鸡。”
“好。”堂溪涧闻言转身看去,见他进了厨房,这才一反刚才的一瘸一拐,大步流星地向侧卧走去。
“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祝卿梧所在的公司很有名,以加班出名。
所以他很忙,每天都是披星戴月才回来。
今天难得看见他的时候太阳还没落山,因此堂溪涧十分惊奇。
祝卿梧一直沉默地喝些啤酒,似乎懒得理他。
“忙完了。”
“哦。”
两人又是无话。
祝卿梧不是多话的人,因此平日里很多话题都是堂溪涧挑起的。
但今日因为日记本的事,加上他擅自让室友来祝卿梧家,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生气,因此很是心虚,默默地吃些炸鸡也不敢多话。
两人难得安静地吃完了一顿饭。
吃完饭堂溪涧起身主动想要收拾碗筷,却被祝卿梧拦下,“我来吧。”
“……好。”
堂溪涧觉得今天的祝卿梧似乎有些奇怪,但却不明白究竟怪在哪里?
他回到房间在椅子上坐下,突然想起了叶则给他买的日记本。
虽然封面羞耻了些,但能用就行。
因此堂溪涧难得坐在书桌前,认认真真地写起了日记。
他是理科生,语文成绩并不算好,作文也马马虎虎。
因此提笔许久,发现自己根本不会用什么华丽的辞藻描绘自己此时的心情。
最后只朴实无华地憋出了一句。
【我喜欢上了一个不该喜欢的人,很喜欢,我爸可能会打断我的腿,但还是喜欢,只是他——】
堂溪涧还没写完,突然一阵敲门声传来。
他吓了一跳,手下没收住力,一道横线就这样重重划过纸面。
他连忙将日记本合起来收紧抽屉里。
下一秒房门便被人推开,接着祝卿梧端着一杯热牛奶走了进来。
看见他着急忙慌的样子,祝卿梧并没有说什么,而是没看见一般走了过来,将手中的热牛奶放到了他面前。
“谢谢。”堂溪涧像往常一样说道。
大概是他摔断腿的缘故,祝卿梧每天都会给他热一杯牛奶。
只是平日里放下牛奶就会离开,然而今天却在他旁边坐下,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
堂溪涧自然能察觉出来,于是主动问道:“怎么了?”
祝卿梧没看他,视线落在一旁的桌子上,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