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哈!
普鲁士人鼓捣出来的东西真是不错,拆掉炮盾之后只有半米高,而且重量也轻,还方便拆解。
即便是在街道巷战,也非常好用。”
拿破仑满意的拍了拍一门涂装成白色的步兵炮!
幸亏他的个子矮,如果像佛里昂那么高,就只能弯着腰。
“是不错,今天我们就是用这个攻克了纺织厂那块阵地。
并且成功迫使明军退出了那块地方!
现在,我只想弄到更多的这种步兵炮。”
勒克莱尔显得非常兴奋,今天就是他的手下,用这种炮干废了明军一个连队。
保守估计,击毙敌军超过半数。
这还不算受伤的!
七十毫米的口径,三公斤中的弹丸。虽然威力显得不大,但胜在装药充足。
一点五至两公里之内,可谓是机枪杀手。
如果把明军的武器列一个表,法军士兵最害怕的不是迫击炮,也不是那种神出鬼没的掷弹筒。
而是g-42通用机枪!
这东西射程远,射速高,最骇人的就是,这东西的精度还很高。
战场上,老兵们只要听到那种撕裂亚麻布的声音,就不愿意再往前走。
现在好了,g-42一炮一挺,全部干掉。
剩下的明军火力虽然凶猛,但也架不住步兵炮点名式的炮击。
一发炮弹下来,就算你是铁打的人,也得掉一层皮。
“炮口硝烟小,炮口火光也不算大。
加上炮身低矮,战斗中很难被发现。
我觉得炮盾的意义不大,拆除了炮盾还能节约一百公斤的重量。”
勒克莱尔亲自督战了纺织厂的战斗,他亲眼看到了步兵炮大展神威。
“俾斯麦告诉我,这东西如果用上穿甲弹,连坦克都打得穿。
可惜啊!
明军的坦克都在库尔斯克,不然我真的想看看效果。
我已经向兰斯兵工厂下达了命令,半个月之内必须仿制出来。
过不了多久,我们就能拥有更多的这种炮了。”
拿破仑看着地图上纺织厂的位置,显得志得意满。
纺织厂这个位置虽然不算是一等一的重要,却是法军攻打了三天,伤亡接近一个团也没有任何战果的地方。
今天仅仅是一个上午时间,就把明军全部的驱逐出去。
甚至,惨败的明军都来不及收敛阵亡者的尸体。
这在以前是不多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