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珑落下地来,依旧隐匿着身形,却跟元极肩并肩走在这些区域、街道、坊市中。
没有人能看见他们的身影,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建筑能拦住他们,就算是经过一些墙体,他们也可以从中穿过。
当然也更不可能有人发现,他们俩的速度其实非常快,似乎只走了几步的工夫,实际上,已经穿过了好几座的商铺了。
阳珑看到的一切,在他眼里都仿佛转化成了法则币,以至于他的心情非常愉悦。
不知不觉间,先来到了最热闹的地方。
娱乐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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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区域靠中心的地方,有一个极大的、有极强科技感的歌舞大会堂。
这是一个来自5级科技世界的客人打造的地方,但凡是客人进入其中,就能立刻进入到全息状态,毫无死角、身临其境地欣赏其中的歌舞。
今天,大会堂中正在举办一场个人清音演唱会。
演唱会非常火爆,环绕着为舞台的万人座位,已经坐满了一半。
可别小看这一半,毕竟所有客人都是来自诸天万界的,每个人不是拥有门卡就是拥有副卡,门槛原本就很高了,再加上还要支付门票——特别是,这演唱会还是个人清音演唱会。
所谓的清音演唱会,就是正在台上歌唱的只有一个人,而且他在唱歌的时候没有运用能量,只是单纯付出自己的歌喉,歌声中不包含任何对观众身体健康有利或者对他们修炼有利的部分。
由此可见,但凡是肯过来听一场现场演唱会的客人,对台上的人都是由衷的欣赏。
而能达成这种效果的人,哪怕在诸天万界,也是绝对的天皇巨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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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珑在门外听见了歌声,拉着元极一起走了进去,静静地聆听。
台上的歌者——一个长相很英俊的、看起来外貌在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以一种非常闲适的状态在唱歌,偶尔随着音乐会有节拍和舞蹈,但每个动作都非常自然。他在舞台上,就仿佛是舞台的中心,所有的观众都被他绝对吸引。
在客人们已经这样多的现在,阳珑对这个人也是有几分关注的,原因不是在别的,而是在于他亲哥的伴侣明乐。
蓝星上,明乐曾经也是绝对的巨星,但随着灵气复苏之后,他的重心逐渐转移到修炼和帮助荆孟经营乐寻集团上来,逐渐退出了他曾经最爱的舞台。
当时间一点点过去,蓝星提升等级,明乐依旧每天都在忙碌,因为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他心甘情愿地选择了陪伴荆孟一起。
直到有一天,两人在墟市里各个街道中闲逛,遇见了一个进入墟市后,欣喜若狂的男人。
那个男人不是现在正在歌唱的男人,而是另一个高大俊朗的男人,也是这位歌者的爱人。
他本来是个无神论者,却在门卡降临以后,心甘情愿地选择了相信,进入了墟市。然后在进入以后,在看到遍地的商铺与无数神奇后,他几乎是喜极而泣地半跪在地上,说出了几句话。
“太好了,他终于可以活下来了……太好了,他又可以登上舞台了……”
也是这一句话,就像是一道惊雷,打在了明乐的头上,也打进了他的心里。
当时明乐的震动被荆孟看在眼里,在明乐压下眼里炽热的光芒想要若无其事地走到另一边时,荆孟却一瞬间明白了什么,他迅速拉住明乐,什么也没说,却跟明乐一起隐藏了他们的气息,跟他一起跟在那个男人的身后。
明乐轻微地挣扎后,却到底没有挣过荆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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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人族本身是擅长造成奇迹的种族,也有可能是爱情造就奇迹,这个男人售卖了自己两百点气运,换来了两千法则币。然后他进入了活火山活动世界里,忍着对普通人来说极为可怕的炎热,硬生生地就近采集到了一大批火属性的能量植物,在即将受不了时他才出来,然后他用这些能量植物换取法则币,买下能治疗火焰灼伤的药剂。然后他再买下一些御寒的东西,进入冰雪世界,在哪里搜寻冰雪属性的天材地宝。
他的想法没错,即使在冰雪世界里很冷,但是有了之前的准备,即使再冷他也不至于动不了,相比起火焰来,做足准备后,冰雪世界要相对安全一些,也让他坚持得更久……
就这样,他耗费了很长时间,每天雷打不动地上线三四个小时,每天都通过差价积累法则币,终于在一个月以后,他攒到了足够买下治疗绝症的药物,带了回去,治好了他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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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荆孟又想办法带着明乐一起进入了这个男人所在的世界,亲眼见到了他形容枯槁但眼睛依旧明亮的爱人施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