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计划是亚德里恩提的,但也是他们这些领导审核同意的。
即使行动失败了,还不至于让亚德里恩这个行动负责人一个人背锅。
领导要是真这么干,以后下面的人都不敢做事了。
。。。。。。
帝都,江飞宇办公室内。
邱印泉着急道:“我的江大老板,现在到底要怎么办,你倒是说句话呀!”
就在十多个小时前,米国国会审核通过了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外国公司在米国上市信息披露条例》。
这份《条例》要求在米上市的外国公司按照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安全审计需要,提供额外的审计数据。
该条例还声称,如果外国上市公司在期限内未能提交审核数据,允许SEC将其从交易所摘牌。
所谓额外的审计数据,归结起来可以概况为:如果米国安全部门认为某公司的经营有危害米国国家安全的嫌疑,该公司必须配合提供核心经营数据审查。
这就是真正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典型的强盗逻辑。
只要我认为你企业经营有危害米国国家安全的嫌疑,你企业就必须提供核心的机密数据给我审查。
要是不配合,我就把你从米国股市清退,你也别想来我这里捞金了。
而在该《条例》通过不到5小时,飞宇集团就成为首家收到配合调查函的外国企业。
这跟之前纳斯达克证券交易要求飞宇集团提供最新的财报数据,完全就是两码事。
财报数据,只涉及营收、资产、现金流等财务信息。
对企业来说很重要,但是不会涉及国家安全层面。
而审计数据的范围,完全就是看老米的心情了。
飞宇集团的数据库里,可是存储了很多涉及国家安全的机密数据。
比如:海量的用户身份信息、道路地图数据、公务人员的个人聊天信息。。。。。。
这些机密数据只要对方想看,你就要给。
不给,它就给你摘牌。
人家就是这么个强盗逻辑。
现在摆明了,就是老米针对飞宇集团。
不用想也知道,再过十多个小时纳斯达克开市后,飞宇集团的股票肯定会暴跌。
江飞宇道:“邱总,现在摆明了人家就是故意针对我们飞宇集团,还有什么好考虑的,大不了从纳斯达克退市,回香江上市呗!”
邱印泉生气道:“你说得轻巧,你抢在人家出台《条例》前进行了大规模套现,可国有持股那部分飞宇集团的股票压根没动,现在这么一搞,可是令国有资产大规模受损啊,这个责任谁来担呀?”
套现之前,江飞宇同步通知了邱印泉背后的国资。
只不过,他们内部决策的流程太慢了。
等江飞宇跑了,外资股东也跑了,他们会还没开完呢!
现在听邱印泉这意思,要江飞宇给他解决这个“黑锅”。
毕竟,要不是江飞宇四处撩拨老米的神经,人家也不会专门出台条例来针对你飞宇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