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你说过。”
“我说过吗?我不记得了,那就是没说过。”
“你说过。”他气得眼圈都红了,“我可能还是个男孩,在你看来,我可能比不上法兰西国王,也比不上泰特斯兰伯爵,但我会永远爱你,这样还不够吗?”
她闷闷的说:“我不知道这样够不够。别说什么爱,没劲。好吧,我可以和你结婚,毕竟,和谁结婚都差不多。”
阿德里安居然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她用不着怎么说服就同意了。
他喜出望外,“哎呀!我之前给你的戒指呢?可惜你没有带出来。那是我的母亲留给我的,她从来没有见过她的母亲,但我的外祖母留了一些首饰给她。”
他小心的拂了一下她的鬓发,“阿比,我们在圣保罗大教堂结婚吧,我问过了,明天就可以去结婚。”
这小子还挺心急的。
所以他今天不仅仅是去结账了,还顺便问了结婚的事情?嗐,谁说未成年就不会做事呢?至少阿德里安除了熊孩子的那点臭脾气之外,别的事情都做的非常认真有条理。也可见侯爵父亲对他的教导真的是相当不错。
这个时代一般人结婚没有什么必须得穿婚纱的讲究,也不讲究非得穿白色婚纱,可以说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结婚仪式也相对简单的多,亲朋好友去教堂围观一下结婚仪式就行了,有钱人家招待一顿吃喝,没钱人家婚礼之后就各回各家,婚礼的成本可以低到忽略不计。
德拉米拉伯爵在伦敦也不认识什么人,就连亲朋好友都没有,便准备第二天在教堂门口随便找个人当证婚人。
阿德里安为阿比盖尔挑了一条嫩黄色的新裙子做结婚礼服。
买了一对朴素的黄金戒指做婚戒。
兴奋得睡不着,非得拉着阿比盖尔说话,声称可以一直说到天亮。
但其实没到午夜他就睡着了。
他容貌俊美,可以说是个美少年,五官清秀,组合起来就是一个过于美貌的男孩。金棕色的头发,不是法兰西式的波浪长发,大概因为在修道院的缘故,头发剪到齐耳。男人留齐耳发很少会好看,但大概是因为年轻,又漂亮,齐耳中长发反而为他平添了一分纤秀。
是个很好看的男孩。
她伸手轻轻按了一下他脸庞。
一个小窝窝。
德拉米拉伯爵夫妇一直分床睡,这小子在性方面可以说还没开窍,每次吻他,他总会面红耳赤好半天。
可能有点太纯情了。
征服这样的男孩有什么成就感呢?其实一点也不难,这个年龄的男孩正处在从男孩到男人的过渡阶段,家庭富裕父亲宠爱,本来就不应该成为狂信徒,如果他被宗教洗脑了,对他进行反向洗脑就好了。
人类是善于享受的,为了享乐,发明了无数娱乐,无数工具,目的都是更好的为人类服务。年轻男孩谈不上“阅尽世事”,甚至都还没有尝试过世间所有好玩的事情,这样的人,诱惑起来根本没有什么难度。
他不是想要“拯救”她吗?她就先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迷途羔羊”。
作者有话要说:她谁都不爱,所以结婚也就是谁都可以,不要在意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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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个月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