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哥谭生存,了解反派和正派必不可少。
曾经米斯蒂只打算安安分分呆到赚够钱,离开哥谭前往大都会——尽管那边陨石每周两回,但是至少超人速度快,发生什么危害生命的事情后,基本一叫就到。
米斯蒂拿出十二万分的精力,好好的研究反派——从报纸上。
并非不可思议,人的行为很多时候都有迹可循,比如说,小丑就总是出狱就找蝙蝠侠,张口就是蝙蝠侠,真让人怀疑他是蝙蝠侠粉丝团团长,执著蝙蝠侠到偏执的地步。
米斯蒂熟练地从脑海里勾画小丑的形象,一点一点分析了解到和接触到的,关于小丑的事情。分析他的脑回路和情感。
他“喜欢”蝙蝠侠——因为什么?因为“蝙蝠怪物”,他希望蝙蝠侠和他一样,成为怪物。
伤害杰森,伤害“米歇尔”,本质上是想要伤害蝙蝠侠,所以他找不到米歇尔的时候,会让手下去假扮对方,假如没有切斯特中途截胡,假货当着蝙蝠侠的面被炸弹爆开心脏,那确实能够从良心方面伤害到蝙蝠侠。
他希望蝙蝠侠可以杀了他,并且认为蝙蝠侠杀人后,就万劫不复。
——关键点全是蝙蝠侠。
——逻辑思维里全是蝙蝠侠。
——不,不是万劫不复,感觉不对,应该是……
米斯蒂缓缓闭上眼睛。
是“解脱”。
他的想法里,法律和规则是牢笼,混乱属于本质。加入混乱对他来说才是“弃暗投明”。
他不在乎生死,他就是想发疯。并且,让所有人和他一起疯。
……极端的无序?
逻辑?他的逻辑自成一体——世界是虚伪的,他才是真实的。社会不需要秩序,只需要混沌。
理智?疯狂——不,疯狂是别人的看法,他的认知里,他才是理智的,别人,才是疯子。哪怕他口称自己是“疯子”。
目标?
目标?
目标——
蝙蝠侠!!!
小丑……小丑的目标是……
不……
不是小丑……
是我……
我……我的目标是……
窗外,黑乌鸦展翅飞起,羽翼震动的声音回响天际,少女睁开眼,手假装是从腿侧取出的手|枪,枪口对准蝙蝠侠。
嘭——
血液飞溅。
红光自枪口一晃而过,不知名的存在由于少女心里没有“蝙蝠衣防弹”的概念,将子弹送入蝙蝠侠的肩膀。
“我”的执念是蝙蝠侠,吸引“我”的注意力,很简单,先“我”一步伤害蝙蝠侠就行。米斯蒂面无表情地把拿枪的手垂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