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煊爵本来就洁癖严重,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即使是穿过一天的衣服,男人第二天也不会重复。
而且就连打扫他卧室的人,都分的很清楚,还要定期卫生检查呢。刚才他就那么冲下田里,还是把简黎感动了。
只不过感动归感动,他现在要是敢乱动,简黎可不会给脸。
“行了,你给我老实一点,我过来看看。”
简黎黑着脸,人还是快速走到了床边,开始仔细打量明煊爵暴露在外的身体。
那光滑黝黑的皮肤,还粘着水珠,平坦的小腹,肌肉若隐若现,不得不说,明煊爵的身材,一直很好。
“你平时,都在锻炼吗?”简黎忍不住问了起来,然后男人那双勾魂的凤眸,瞬间亮了。
“老婆,当然要锻炼身体了,生命在于运动。不过一个人运动,好像少了点什么,不然我们现在,一起运动一下,你觉得怎么样?”
明煊爵朝简黎抛了个媚眼,大手就开始不规矩的拉住了简黎的小手。
“你给我好好躺着别动,大白天的,你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个男人,一言不合,又开始上头了吗?
“老婆的意思,是晚上运动吗,好好好,都依你。”
明煊爵乖乖的点点头,手也不乱动了,只是依旧牵着简黎不肯放手。
简黎目光向下,故意避开男人的重要部位,可是看到大腿的时候,脸色一暗。
明煊爵大腿内侧,有好几道血印子,血肉模糊,特别刺
眼。
“疼吗?”
简黎猜想,那应该就是蚂蝗扒过的痕迹了。
“疼。刚才脱了衣服看到,差点恶心死我。”明煊爵满是委屈。
“那你还让我看?你是硬生生把它们扯下来的?”
简黎记得书本上好像说过,蚂蝗这种生物,趴着人是不会轻易离开,总要吸了血才肯。所以除开的办法,好像是拿白糖还是盐巴,具体简黎因为从小生活在温室,还真的不太懂。
“不然呢,让它们继续吸我的血,它们配么?”
明煊爵一脸傲娇的说道。
“神经病,那不疼死了,你也不知道用土办法,现在怎么办?还疼吗,要不要处理一下伤口?”
看到那血肉模糊的地方,简黎的眼泪就在眼眶打转。
“老婆你别哭,只要你没事,我就没那么疼了。这点伤口,不用处理的,你实在过意不去,就亲亲我,你亲我,我就马上不疼了。”
男人的声音,低沉婉转,满是柔情。
“亲你个大头鬼,你好好在这里躺着,我去隔壁给你拿点药过来。”
简黎说完,想要抽回自己的手,可是明煊爵依旧抓的很牢靠。
“你放手。”
“我不放,这辈子,我都不要放开你,你只能是我一个人的老婆。”
“你这是做什么,我只是过去给你拿药膏,还要回来的。这辈子,就算和你离婚了,我也不会再婚,你别整天就知道想这些没用的。有那个时间,不如好好想想以后怎么办。你还年轻,把
孩子给了我,你也可以再婚。”
简黎低低说道,此时此刻,她对明煊爵的敌意,早就烟消云散了。
在知道自己误会了他那么多年之后,简黎还有些愧疚,不知道要怎么面对他。如果名老爷子说的都是真的,她当年,真的就是一个抛夫弃子的坏女人了。
淼淼没错,明煊爵也没错,都是她不分青红皂白就下了定论。
“我再婚什么啊,我说了,我这辈子,只有丧偶,没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