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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救人(第2页)

因为他在眼前的监牢中,并未见到那几个少年的踪迹,应是提前被送走了。

“竟然是送到小裕河附近,这倒是棘手。”他很快就从卖艺汉子的记忆中获取那几个少年的去向,只是位置让他有些皱眉。

小裕河处于凤翔府,而凤翔府境内的最高山,便是太白山。

吴玄之在几日之前,刚刚把太白山神福应王的女儿给斩杀了,现在就跑到太白山脚下,这不是送死嘛。

吴玄之的目光闪动,心中思量着。

其实想要不被太白山神发现,也有一个法子,那就是将浑身的皮肤化妖,化作藏影妖。

藏影妖顾名思义,一旦他皮肤化生而出,便能千变万化,将他变化成任何形象,藏住他的一切影踪跟脚。并且由于是本体变化,不是幻术,外人很难瞧出破绽。最厉害的是,藏影妖修行到极致,甚至能天机都能欺骗。

当年,那将官道的五代祖师,便是借助藏影妖的能力,在人世间潜藏了数百年,躲避了不少灾劫,也骗过了时间。若非后来修行出了茬子,真有可能被他一直活到现在。

不过,化妖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光是提前准备的时间,可能都需要耗费一年半载,若是中途缺乏机缘,便是一直拖下去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么长的时间,黄花菜都凉了。

那也有第二条路,那就是……画皮。

这一条路,在那卖艺汉子的记忆中早就被指出来了。

而巧的是,画皮一事还正好牵扯到他从络霞元君的记忆中得到的关于鬼市的消息。那鬼市中,藏了络霞元君留下的一个后手。

不过,鬼市暂且放到一边,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遮掩自己的身份,把人救出来再说。

“得亏那些个剥皮匠不在凤翔府境内,否则倒是难办了。”吴玄之找准了方向,身形一闪,便向着某个方向走去。

此时此刻,他倒是有些怀念自己那小毛驴了。

只可惜,小毛驴被他娘娘山之前给放生了,现在也不知道在哪逍遥快活呢。

……

成家寨的屠户是出了名的,附近几十里内的村子,一般有杀羊杀猪的活,都爱请成家寨的人过来帮忙。

干净,利落,活好。

不过,旁人不晓得的是,成家寨最厉害的不是杀猪,而是剥皮。

早先在前朝的时候,洪武大帝喜爱把贪官污吏剥皮塞草,朝廷里头被他杀得血流滚滚,不知道多少贪官成了一具稻草人。

也是在那时候,成家的先祖练就了一身的好刀法。

能干净利落的剥完你一整张皮,你还能剩口气。

但只能在痛苦和煎熬中活活等死。

后世的皇帝不爱这一套,成家人的一身好手艺没了用武之地。于是成家的先人就在陕西落了脚,手艺还是一代代传了下来。

“锵锵锵。”

一大早起来,成宝山就习惯性的把家伙什拿出来打磨。这些铁家伙,都是他的宝贝,若是有一丝的钝拙了,他一手就能感应出来。

就在他仔细打磨着一柄柳叶刀的时候,却忽然间,一道人影停在了距离他不足一丈的地方。

成阿宝抬起了头,阳光此刻正从东方升起,金黄色的光芒有些刺眼,他忍不住的眯起了眼睛。

因为背对着阳光,他有些看不清对方的脸,但阳光却在他身留下了一圈金黄,让来人带一股子神圣的味道。

“你是要找我杀猪还是宰羊?”成阿宝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开口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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