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我动手,你没在旁边看得津津有味?”
本质是一类人。
否则正常人,哪可能初次动手就能用撬棍让人肝脑涂地,多少该有点顾虑吧。最后成果一打四,带走两,比职业罪犯还职业。
陈觅舔下唇,“谁津津有味了?又不是变态。”
“你就是变态!”白牧野推他一下,站起身,“走了。”
“嗯。”
“下回别让老师和陈叔担心。”
“嗯。”
“你要是死了,我能不能帮你养老婆和小孩?”
“说你爹呢?”
“哈哈哈——”听到陈觅喷脏,白牧野笑起来,眉梢眼角全是得意,“那就好好活着……谢谢你,帮我救了小鸟,她要是出事我一辈子不会原谅自己。”
天知道他接到电话,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
男人。
抢不到女人,是失败。
保护不了一生所爱,是失格。
夜很凉。
明月撒清辉。
白发男人穿过浓夜,踩着月色,嚣张离去,背影仍是陈觅从小玩到大的跋扈少年。
陈觅从来知道,白牧野输得起。
就像白牧野从来知道,陈觅也想赢。
……
小时候到处参加钢琴比赛,陈觅永远是技巧最出色,奖杯拿最多的天才。可白牧野永远是掌声和反响最热烈的。
陈觅不爱钢琴,但擅长学习。
白牧野很爱,但学起来总不如他。
陈觅知道,他没法永远赢,音乐,说到底是感情的艺术。白牧野的光环越来越盛大,总有一天用生命演奏的少年会获得所有人的关注,赢过他。
他不打无胜算的仗。
也不想听到人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
受伤退出,是成全白牧野,也是放过自己。
母亲只是隐约察觉他的叛逆,白牧野却一眼洞悉他的险恶——彼时,他伤好后却不再练琴,少年像今天一样歇斯底里揪住他的衣领,一样泪流满面。
他问:“陈觅,你就这么输不起吗?”
陈觅躺回病床。
清晰想起,自己是这么回答白牧野的,“输给谁都行,唯独不能输给你。”
小屁孩的心思。
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是真的复杂。
他承认,追叶莺,一开始是有跟白牧野争的心态。可后来,已是没胜算的仗,他却还是想赢,发疯似的想赢。
不管不顾追求什么。
生来头一次。
他变得无比坚硬又万分脆弱,好似为她,可以变成杀无赦的剑和最牢固的铠,也能因为一个眼神和一点触碰,就土崩瓦解。
心脏,好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