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纯黑图片,而是卡卡西。
估计是放在膝盖上盘着,咔嚓拍张照,然后放大截取的图。
狐狸是有多恶趣味呢。
三个多月过去了,白蓝依果然再也没有江逐年的任何消息。
他说他走了,就像他死了一样。
白蓝依现在每天的生活就是养身体,感受人生,再怀疑人生。
程一淳实在太宠她了。
从他出院那天起,二十四小时舔狗一样地周旋在她身边。
变着法地送花送吃的送惊喜。
就连猫,都送过来七八只不同品种的。
异国不行就送英短,英短不行就送布偶。
白蓝依说,我不喜欢猫,不是因为你送品种的不对。
“那你……现在,还喜不喜欢我?”
程一淳抱着的是猫,眼睛星星闪闪的,倒像是狗。
白蓝依俯下身,在他的唇上亲了一口。
程一淳开心得像个脑瘫。
他以为亲他就是喜欢的意思呗。
可只有白蓝依才知道,亲一下,她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
那于生理毫无关系,毫无悸动的吻,真真儿是活成了兄弟的模样。
她对这个男人,连写小黄文的冲动都没有了。
她能想到的,只有狐狸。
上周末是唐毓秀的生日,老两口叫白蓝依回去吃饭。
一家人围坐着,说到动情处,唐毓秀哭得泣不成声。
她说,蓝蓝呀,我们总算是把璎珞这个瘟神给熬走了。
“你不知道,这些年我们有多提心吊胆。她六岁的时候,那双眼神里就已经有要杀人一样的光了。”
白蓝依想,这大概就是人心最狠之处——
毁掉一个人,就是不停地捧杀。